臺北市
--°
( --° / --° )
氣象
2025-04-15 | 常春月刊

從《聖經》到現代生殖科技,代理孕母之我見我思


從《聖經》到現代生殖科技,代理孕母之我見我思

文/鍾明宗(雙和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曾經聽過一個外國學者演講提到代理孕母的起源,可追朔到《聖經》創世紀亞伯拉罕的故事。《聖經》記載的故事眾說紛紜,在此絕無褻瀆之意,蒐羅了網路上的許多故事版本之後,故事大概是說:上帝應許了多年無子的亞伯拉罕能擁有兒子,可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已經年老,亞伯拉罕就在撒拉同意下與婢女夏甲同房,86歲的亞伯拉罕老當益壯,夏甲順利懷孕了,但懷孕後的夏甲卻開始對撒拉僭越無理,撒拉就把懷孕的夏甲趕出家門,當夏甲在沙漠中走投無路時,上帝要夏甲乖乖回家生下兒子以實瑪利,本來風雨過後應該安生度日的家庭,在10年後再起波瀾。

這次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撒拉有自己的兒子,結果撒拉在90歲時生下兒子以撒,那時亞伯拉罕已經100歲了,當亞伯拉罕為了以撒大宴賓客時,夏甲又不高興了,亞伯拉罕再一次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走;夏甲和兒子在沙漠中走投無路時,天使指引她找到水源,這次沒有叫他回去找亞伯拉罕,而是應許了以實瑪利繁衍出阿拉伯民族。而亞伯拉罕另一個兒子以撒繁衍的子孫就成為以色列民族,這兩個民族千年來的生殺衝突,已是後話。

我聽到國外學者講完這個故事,感覺好像只是街頭巷尾的八卦家常,原來人類對於子嗣的需求不只發生在千年以前,好像也沒有東西文化的隔閡,所以,代理孕母這個名詞,其實不難理解,也可能早就深植人心;千百年來,以不同的形式出現而已,只是如今民智已開、人權高漲,即使代理孕母有其美意,要考慮的面相卻多如牛毛,在此,也提出幾個個人想法請各位讀者參考。

1.規範代孕適用對象

首先應該規範代孕的適用對象,第一波應該針對目前有代孕絕對需求的對象,包括子宮切除、子宮病變無法受孕、反覆流產或植入失敗、母體疾病無法承受懷孕、男同性婚姻(女同性婚姻只需借精,可不需代孕)等等,雖然目前少子化問題越趨嚴重,開放代孕或許短時間就可以立竿見影,但若規範不夠嚴謹,只怕會衍生更多問題。

2.避免代孕商品化
要避免代孕商品化,雖然有人說,人生最後都會歸結到金錢,但是如果把代孕過程商品化,壞處一定會多過於好處。然而代理孕母在代孕的過程付出的實在可觀,包括養胎的時間、精神的負擔、健康的影響與承擔姙娠疾病造成的風險,這些甚至都不見得是金錢可以衡量出來的,所以要如何規範孕母的資格和酬勞就要特別嚴謹,絕不能讓孕母的辛苦被剝削。

3.釐清嬰兒的法律定位
孕母所產下的嬰兒的法律地位的定位更是重中之重,雖然合理的定義是嬰兒的親權歸委託人所有,但是很多孕母辛苦懷胎10月,千辛萬苦生下嬰兒後卻難以割捨,相反的是國外有經由代孕不幸生下了有缺陷的嬰兒,竟然被當做人球的案例,前車之鑑不得不加以防範。

英國作家赫胥黎在100年前寫了《美麗新世界》這本反烏托邦的科幻小說,設想500年後的世界人類已經完全是由機器代孕生產,透過機器的操控,可以生產出從領袖到奴隸5種等級的人類,每個等級的人類從一出生就被設定這輩子能做甚麼事,該做甚麼事;這本書出版後的50年,全世界第一個試管嬰兒誕生了,再過20年,藉由乳腺細胞就繁衍出了全世界第一隻複製動物-桃莉羊。

赫胥黎想像中的美麗新世界不再遙不可及,突飛猛進的生殖技術已經把代孕的定義從創世紀到現代,做了翻天覆地的改變。法律和道德是人類文明的底線,卻一而再,再而三被挑戰,代理孕母法的需求已經迫在眉睫,如何在最適當的時機立下最適當的法,我們拭目以待。

(圖片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延伸閱讀:
.連續流產3次竟是這個原因!醫:自然受孕仍有1半的成功機率
.安海瑟薇吐流產心碎經歷!醫揭「常見流產原因與3大徵兆」 4調養照護身心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健康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