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還沒好又沒時間回診?食藥署建議「這樣做」 千萬別隨便吃舊藥
【健康醫療網/記者黃嫊雰報導】過年期間忙碌,加上天氣變化,導致許多民眾在年後有咳嗽、感冒、腸胃不適等小病痛出現,診所也出現人滿為患的情形。如果去診所看病後,藥吃完了還是不太舒服,又沒時間再到診所排隊,可以到藥局請藥師依照上次的藥單配藥嗎?食藥署指出,醫師開立的藥品大多屬於處方藥,在沒有醫師的處方下,藥師不能任意調劑給民眾。
「處方藥」須有處方箋才能開具!無法回診可先諮詢「指示藥」
食藥署在fb粉絲團「藥博士 正藥說」表示,如果患者真的很不舒服,又沒時間回診看醫師,還是可以先諮詢藥師,是否有適合緩解症狀的「指示藥物」,但如果是控制慢性病的「處方藥物」,就無法在沒有處方箋的情況下開具。食藥署建議,如果有藥品遺失,或是臨時有事來不及回診的狀況,導致沒有足夠的藥供服用,可以先就近請附近的家醫科診所開立短期的相同藥物或是自費處方箋,切記一定要經過醫師評估,才可以憑處方箋到藥局領取相同的藥物。
食藥署也提醒民眾,醫師會依照病程的進展開立不同的藥物,請民眾不要認為生病就只是小感冒,可以繼續服用上次處方的藥品,也千萬不要將上次就診沒吃完的藥物,再拿來吃或是分享給他人。
領藥時缺貨可以換藥?食藥署:符合「三同原則」就沒問題
不少民眾有長期服藥的需求,但領藥時遇到特定藥物缺貨又該怎麼解決呢?食藥署指出,近幾年受到國際局勢變化的影響,或是藥廠的市場考量等,許多藥物出現暫時性缺藥,或是退出健保市場的問題。但民眾也無需過度擔心,當病人的藥物缺藥時,依據藥師法第17條,以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26條,若處方箋上沒有標示不可替代並載明原因,藥師只要經病人同意,就可以用「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其他廠牌藥品,也就是所謂的「三同藥品」替代。
食藥署說明,台灣的藥廠在經過一系列改革升級後,目前已全面通過PIC/S GMP認證,與國際製藥標準接軌,因此如今國內製造的藥品,同樣具備與原廠相同的品質。當藥品的成分、劑型、含量都相同時,療效也必然相同,政府和藥廠也必須按時監控藥品的品質,以確保用藥安全。用藥方面如有任何問題,請民眾可隨時到藥局諮詢專業藥師。
【延伸閱讀】
吃藥又喝酒、咖啡?食藥署籲小心「交互作用」 吃「這些藥」更要注意!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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