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 中央社
日本福島核災14年後 2名東電前高層無罪定讞
日本東京電力公司3名前高層因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子事故,被依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強制起訴。日本最高法院昨天支持一審與二審的無罪判決、駁回上訴,2名前副社長無罪定讞。
日本放送協會(NHK)與日本「每日新聞」今天報導,日本檢方當年認定,東電前會長勝(俁)恒久、2名前副社長武黑一郎和武藤榮等3人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2016年2月基於日本國民組成的「檢察審查會」所做判斷,由指定律師進行強制起訴。3人在一審與二審皆獲判無罪。
其中勝(俁)恒久已於去年10月以84歲高齡過世,他的部分已終止審理。當年主要負責核電廠業務、現年分別已78歲和74歲的武黑一郎和武藤榮如今無罪定讞,代表當時負責安全對策的東電前高層確定不會因這起全球最嚴重核災之一被追究刑事責任。
為何被起訴?
3名東電前高層遭到強制起訴的理由,是他們明明能預想海嘯可能侵襲核電廠並引發事故,卻仍允許核電廠持續運轉,最終導致福島縣大熊町的雙葉醫院及老人長照設施的住院患者等44人被迫避難而死亡。
此案的爭點有二,其一是被告能否預想核電廠會遭受巨大海嘯侵襲;其二是如果能預想會出現海嘯且採取對策的話,能不能防止事故發生。
東電2008年3月已掌握到根據日本中央2002年公布的地震預測「長期評價」,所試算出的結果「核電廠可能面臨最高15.7公尺海嘯侵襲」,不過東電當時以必須精查「長期評價」的可信度為由,委託外部專家評估相關事宜,並未立刻採取因應巨大海嘯的措施。
而提出強制起訴的指定律師主張,「長期評價」具有可信度,被告能預想大海嘯,因而在一審與二審請求法院量處5年有期徒刑。
然而,2019年9月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專家對「長期評估」的可信度提出質疑,難以認定其可靠性足以當作決定停止核電廠運轉的依據,因此判決被告無罪;東京高等法院2023年1月於二審維持一審原判。
而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昨天支持一審與二審的無罪判決,駁回指定律師提出的上訴,且這項決定由3名法官一致通過。關於一審和二審認為「(被告)無法預見巨大海嘯」,小法庭指出「並無不合理之處」。
針對2名前副社長無罪一事,東電表示:「這起事故帶給福島縣民與廣大民眾嚴重困擾與不安,我們再次由衷致歉。」東電也稱,這次官司是針對前高層個人的起訴,不評論這次刑事訴訟相關事項。
最嚴重國際核能事件之一:福島核災
福島第一核電廠廠區橫跨福島縣大熊町與雙葉町,是東京電力公司首度建設的核能發電廠,廠內有6座反應爐,其中1號機1971年開始運轉。
2011年3月11日發生311大地震(日本稱東日本大震災)後,當時這座核電廠運轉中的反應爐均緊急停止,隨後遭遇海嘯襲擊,導致設有緊急發電機等設備的建築物淹水,而這棟建物位於海拔約10公尺高的地方。
位在建物地下室的緊急用發電機及供電給設備的配電盤、電池等幾乎都進水,造成所有反應爐冷卻系統的電力供應中斷。
這種狀況使1號機在海嘯侵襲約4小時後爐心熔毀,隔天3月12日下午產生氫氣爆炸,導致反應爐廠房上部被炸飛;2號機與3號機也相繼發生爐心熔毀。
3號機在強震3天後的3月14日發生氫爆之外,氫氣流入因檢查而停機的4號機,造成4號機也於3月15日上午發生爆炸。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INES)依照嚴重性分級核子事故,從0到7共分8級,數字越大越嚴重,最嚴重的7級事故包含車諾比(Chernobyl)事件和福島事件。
日本放送協會(NHK)與日本「每日新聞」今天報導,日本檢方當年認定,東電前會長勝(俁)恒久、2名前副社長武黑一郎和武藤榮等3人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2016年2月基於日本國民組成的「檢察審查會」所做判斷,由指定律師進行強制起訴。3人在一審與二審皆獲判無罪。
其中勝(俁)恒久已於去年10月以84歲高齡過世,他的部分已終止審理。當年主要負責核電廠業務、現年分別已78歲和74歲的武黑一郎和武藤榮如今無罪定讞,代表當時負責安全對策的東電前高層確定不會因這起全球最嚴重核災之一被追究刑事責任。
為何被起訴?
3名東電前高層遭到強制起訴的理由,是他們明明能預想海嘯可能侵襲核電廠並引發事故,卻仍允許核電廠持續運轉,最終導致福島縣大熊町的雙葉醫院及老人長照設施的住院患者等44人被迫避難而死亡。
此案的爭點有二,其一是被告能否預想核電廠會遭受巨大海嘯侵襲;其二是如果能預想會出現海嘯且採取對策的話,能不能防止事故發生。
東電2008年3月已掌握到根據日本中央2002年公布的地震預測「長期評價」,所試算出的結果「核電廠可能面臨最高15.7公尺海嘯侵襲」,不過東電當時以必須精查「長期評價」的可信度為由,委託外部專家評估相關事宜,並未立刻採取因應巨大海嘯的措施。
而提出強制起訴的指定律師主張,「長期評價」具有可信度,被告能預想大海嘯,因而在一審與二審請求法院量處5年有期徒刑。
然而,2019年9月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專家對「長期評估」的可信度提出質疑,難以認定其可靠性足以當作決定停止核電廠運轉的依據,因此判決被告無罪;東京高等法院2023年1月於二審維持一審原判。
而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昨天支持一審與二審的無罪判決,駁回指定律師提出的上訴,且這項決定由3名法官一致通過。關於一審和二審認為「(被告)無法預見巨大海嘯」,小法庭指出「並無不合理之處」。
針對2名前副社長無罪一事,東電表示:「這起事故帶給福島縣民與廣大民眾嚴重困擾與不安,我們再次由衷致歉。」東電也稱,這次官司是針對前高層個人的起訴,不評論這次刑事訴訟相關事項。
最嚴重國際核能事件之一:福島核災
福島第一核電廠廠區橫跨福島縣大熊町與雙葉町,是東京電力公司首度建設的核能發電廠,廠內有6座反應爐,其中1號機1971年開始運轉。
2011年3月11日發生311大地震(日本稱東日本大震災)後,當時這座核電廠運轉中的反應爐均緊急停止,隨後遭遇海嘯襲擊,導致設有緊急發電機等設備的建築物淹水,而這棟建物位於海拔約10公尺高的地方。
位在建物地下室的緊急用發電機及供電給設備的配電盤、電池等幾乎都進水,造成所有反應爐冷卻系統的電力供應中斷。
這種狀況使1號機在海嘯侵襲約4小時後爐心熔毀,隔天3月12日下午產生氫氣爆炸,導致反應爐廠房上部被炸飛;2號機與3號機也相繼發生爐心熔毀。
3號機在強震3天後的3月14日發生氫爆之外,氫氣流入因檢查而停機的4號機,造成4號機也於3月15日上午發生爆炸。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INES)依照嚴重性分級核子事故,從0到7共分8級,數字越大越嚴重,最嚴重的7級事故包含車諾比(Chernobyl)事件和福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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