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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 中央社

中共中紀委發布違規吃喝標準:親友正常聚餐沒問題

針對中共大力整治公職人員「違規吃喝」引發層層加碼爭議,中共中紀委、中國國家監委近日藉由案例通報發布認定標準。內容指出,與家人、親朋好友正常聚餐「沒有任何問題」。但與下屬、下級單位、服務對象吃飯且由對方請客,就是違紀。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中紀委、中國國家監委近日發布2名黨員幹部違規吃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通報,並藉通報內容發布「違規吃喝」的認定標準。

通報指出,「違規吃喝」是指違反規定接受或提供宴請。其中包括,違規提供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公款宴請及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以及違反規定組織、參加公款支付的宴請等行為。

這項通報提到,違規吃喝案件主要有4類: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二是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三是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四是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藉機大吃大喝。

通報說,根據違規吃喝問題的構成要素,認定違規吃喝的關鍵點在於弄清參與吃喝的「人員關係」、吃喝的「地點性質」、吃喝的「錢款來源」,也就是「和誰吃、在哪兒吃、誰付錢」。

這項通報直指,在「和誰吃」的問題上,如果是「和家裡人、親朋好友的正常聚餐,沒有任何問題」。

但通報強調,根據規定,無論吃飯花費的是否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黨員幹部一概不能接受。而「下屬、下級單位、企業、管理和服務對象,帶有這些詞條屬性的人」,不管是什麼原因,不管在哪兒吃,只要是對方宴請,「吃了就是違紀」。

至於「在哪兒吃」,通報提到,只要是在私人會所或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不管和誰吃、誰付錢,不管是否影響執行公務,一律違規。

通報說,「誰付錢」是認定違規吃喝問題最關鍵的因素,也是違規種類最多的因素。一是「假公務真吃喝」,二是「真公務超界限」。

通報引用中紀委說法指8種飯局去不得,包括:參加公款宴請;接受企業安排的吃請;到企業搞變相吃喝;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吃請;接受可能影響公務執行的吃請;用公款宴請私客;參加大操大辦的婚喪喜慶宴席;參加各類帶有斂財性質的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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