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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 台灣醒報

受刑人勞作難維生 民團:應訓練復歸社會

矯正機構通風、用水環境須再加強,受刑人再社會化不能只靠摺紙袋!監所關注小組12日公布《2023年監所參訪行動報告》。精神科住院醫師鄭龍驊表示,偏鄉監所的醫療或環境條件相對差,應投入更多資源。律師薛煒育則呼籲,大多數受刑人活動仍以摺紙袋為主,不僅無助於復歸社會,技能上還難以維生,呼籲政府重視該狀況。

立法院三讀通過「監獄行刑法」2020年上路,將近四年,監所關注小組參訪10間矯正機構後,召開記者會呼籲主管機關重視並改善相關配套措施。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強調,「希望未來受刑人不是老弱殘的出來,而是有一個機會成為全新的人」。

強制勞動有風險

鄭龍驊指出,發現不同地區的監所有不同的生活條件,尤其部分監所在環境通風、用水需要再加強,還有偏鄉監獄的醫療量能不足,服務仍以健保門診為主,可參考部分監所自行設立醫師,以探訪監所更多的病患。

他也指出,在監獄申請身心障礙檢定的流程相當繁複,呼籲在行政流程上加速,使受刑者儘速獲得應有的協助;同時,現行監獄仍有強制勞動的狀況,甚至出現職業健康的風險,應比照民間讓專家進行職場評估。

摺紙袋難以維生

薛煒育表示,監獄制度應以讓受刑人重新適應生活為基本目的,過去法務部矯正數也有許多成功的示範,如彰化監獄苦茶油麵線或屏東監獄的鼎新醬油,值得肯定。

他指出,但在參訪監所的過程中,發現大多數監所以摺紙蓮花、紙袋等活動為主,不僅無法滿足受刑人再社會化的生活需求,作業的金額更難以為維生,受刑人只能仰賴親友的支持,認為監所作業須以「社會復歸」作為主要考量。

缺乏法律救濟

律師黃昱中則指出,無論是假釋或者監所生活被找麻煩,都有保障受刑人申訴的制度,但實務上,卻常常因為未繳裁判費、缺乏起訴狀、不符司法程序等原因,遭到駁回,但監獄缺乏法律諮詢的窗口與管道,「同學們」(受刑人)也無法知曉救濟的管道。

他指出,無論要對假釋提出復審、或者要矯正機構裁定提出申訴,必須在十日之內提出,過期也成為許多受刑人行政訴訟被駁回的原因。

黃昱中呼籲,監所應該提高監所法律的可近性,保障獄友們申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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