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一噸勿超過百元 工商界籲檢討貨物稅
我國2025年將開始課徵碳費,工商界希望價格不要太高、進口產品也應課,同時也要檢討貨物稅的存廢!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出席三三會例會致詞時指出,台灣目前的碳費機制恐無法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因此他建議與國際接軌、每噸應該在100元以下,另外,他也建議政府積極推動碳盤查。
應設國內交易平台
林伯豐會前受訪表示,碳費開徵應公開化、合理化,台灣目前規劃的碳費獨步全球,制度應和世界接軌,若繳納的碳費國際不能認同,或是國內廠商繳碳費,但進口產品沒有相關的課徵辦法,都會影響到台灣工業的公平競爭力;關於碳費每噸價格,應該看稽徵成果、成效與公平性後,再考慮是否往上調整。
他建議,初期的碳費課徵,每噸應不超過新台幣100元,為避免綠色通膨,進口商品也應公平同步課徵,並檢討國內貨物稅項目。他還對碳交所(臺灣碳權交易所)提出6項建議:
1.我國的國際碳權應力求透明化,並與國際接軌;
2.要增加國際碳權商品多樣化,並納入自然碳匯。
3.我國應加速設立國內碳權交易平台,國際碳權折抵國內碳費相關機制也要立法!
林伯豐指出,4.企業投資境外減碳並取得碳權後,可用於國內抵換或交易,並提高自願性市場碳權抵換量;5. 應積極推動碳盤查和人才培育;6. 碳費課徵標準應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要與國際比較
各界都相當關注環境部如何徵收碳費,15日環境部也召開首場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會後表示,與會委員表要求環境部提供國際碳定價作法、國際既有配套措施及相關評估機制,才能進一步討論碳費制定的實質討論,預計26日將舉行第二次會議。
環團則提醒,碳費徵收是基於「汙染者付費」原則,讓高碳排企業負起應有的環境責任,重視經濟發展過程中被忽視的外部成本,經濟部也應同步啟動市場監督機制,避免業者藉機哄抬物價。
- 新聞關鍵字: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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