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夫妻檔行員涉詐 金管會重罰2200萬元
金融業再吞1張破2千萬元超大罰單。金管會今(11)天公布,臺灣銀行2名行員涉及詐騙案件,因內部控制與監管機制未完善,開罰2,200萬元,為近年來銀行內鬼案中最高罰鍰。臺灣銀行回應,涉案行員已遭免職,並提出多項內部強化措施,確保類似情事不再發生。
臺灣銀行松山分行前行員郭姓男子、仁愛分行前行員黃姓女子,兩人為夫妻,於2021年4月至2024年7月間,利用職務之便與客戶不當資金往來,甚至協助客戶進行洗錢,違法金額高達1.1億元。兩人與知名律師等人共組詐騙集團,透過開設人頭公司與海外虛擬貨幣交易進行資金清洗。
據瞭解,此案於2024年7月爆發,桃園地檢署立即展開搜索,郭姓男子遭到羈押禁見,而妻子黃姓女子以20萬元交保。後續檢方正式起訴,提請法院判處郭姓男子9年徒刑、黃姓女子6年徒刑。
金管會表示,臺灣銀行未完備內控機制,導致行員長期利用職權進行不法交易,主要缺失包括該行雖然已經依照銀行公會新增之異常交易標準,監控外匯匯款,但因客戶可自行申報用途,造成監管漏洞,且內部系統多次警示涉案行員帳戶異常,卻沒有有效查證機制。
同時,涉案行員帳戶曾多次被通報為衍生管制帳戶,業者卻未採取適當措施,行員在銀行內部進行高額資金交易,與收入不符,也未受到調查。此外,分行人員查證可疑交易時,因涉及行員本人,未確實審查資金來源與合理性,且無總行覆核機制。金管會強調,臺灣銀行身為政府100%持股的公股銀行,應以身作則,落實金融機構阻詐責任,此次裁罰2,200萬元,並要求全面檢討內控缺失,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對於金管會的處分,臺灣銀行指出,涉案人員已遭免職,並對其他相關違規人員進行懲處。案發後,董事會稽核處立即啟動調查,並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召開多次會議檢視外出開戶、匯款作業及帳戶監控機制。未來將持續檢討內部管理,執行高標準風險控管,確保客戶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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