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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 中央社

黃子佼是否列拒絕往來 保護司:盼公眾人物潔身自好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涉持兒少性影像片掀輿論譁然。因他曾多次參與衛福部活動,保護司今天說,代言合作通常希望呈現好形象,未來是否邀請由各單位評估,盼公眾人物潔身自好。

藝人黃子佼去年捲入MeToo風波,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檢方在搜索時查獲黃子佼持有7個兒少性影像,將他緩起訴2年處分,支付國庫新台幣120萬,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書立悔過書1份。

黃子佼持未成年不雅片引發撻伐聲浪,婦團批評處罰過輕,衛福部保護司也直指他的行為就是性犯罪共犯。然而,黃子佼曾多次與衛福部合作,包括主持國健署「爸爸孕產育兒衛教手冊」記者會等,未來是否合作或列為拒絕往來戶成關注焦點。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今天接受媒體電訪時坦言「這件事很兩難。」站在教育立場,當然會認為如果適合,且願意從事公益,希望給大家都有重新學習機會,「浪子回頭」很重要。

若考量到邀請合作或代言,通常是希望呈現好形象,曾犯錯的藝人恐怕機會不大。張秀鴛強調,這仍需要各部會、司署在邀請時考量,「我沒有辦法給一個答案」。

她認為重點在於這些藝人應該能站出來,公開呼籲這是犯法的、對孩子不好的示範,如果能抱持這樣的精神,衛福部尊重也認為很勇敢,希望不要再犯錯,公眾人物更會被放大檢視,盼平平安安、潔身自好。

根據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統計,光是今年1到3月,就收到901名性影像被害人的申訴,包括兒少181人、成人720人,其中661人報警;非法網址523個、下架數430個,移除率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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