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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 中央社

勞動部「僱用安定措施」薪資補貼5行業延長實施 每人最高領取11萬400元 助勞工朋友穩定就業

勞動部113年6月27日第2次公告,「僱用安定措施」勞工薪資補貼將延長實施!原本112年12月27日第1次公告實施期間只到6月底的「僱用安定措施」,自113年7月1日起延長實施至113年12月31日,本次延長實施之適用行業為以下5個行業:「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補貼請領月數合併第1次公告辦理期間最長為12個月。

高屏澎東分署表示,勞動部觀察近期各行業別受景氣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雖減班休息通報事業單位家數及通報實施人數有下降情形,但是評估部分傳統產業至今仍未恢復正常營運,故就前5大行業延長實施僱用安定措施至113年12月31日,期望協助這些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及勞工度過景氣衝擊,穩定勞雇關係及勞工就業。符合前5大行業的受僱勞工,不論全時或部分工時的勞工,在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只要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皆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

薪資補貼的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發給(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9,200元。也就是說,如果從1月1日申領至12月31日止,每人最高可領取11萬400元整。例如,某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薪資為3萬元,依規定計算(45,800元-30,000元)×50%=7,900元,可領取每月薪資補貼7,900元。

郭耿華分署長表示,凡高雄、屏東、澎湖及台東縣市通報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如果為本次延長實施的以上5大行業,高分署都會派員主動出擊電話關懷,積極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申請資料及申請方式說明;如果符合5大行業之勞工不便親自申請,高分署也提供專人協助填寫申請表及前往收件服務;另外,民眾也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請。如果想進一步瞭解自己所受僱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公告實施僱用安定措施的行業別,以及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及文件等相關疑問,您可以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或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高屏澎東分署諮詢專線07-8210171#2114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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