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8 | 中央社
國道A1死亡事故疑未保持安全距離占比高 近4成
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年1至3月,國道A1(24小時內有人死亡)死亡事故共13件,其中疑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撞就有5件,占比達38%。
高公局今天在交通部例行記者會公布,1至3月國道A1死亡事故共13件,其中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追撞事故5件,占比達38%,造成6死10傷。
高公局舉例,1月14日上午,國道1號南向339公里(路竹路段)處發生1貨櫃車追撞前方10輛車事故,導致2人死亡、3人受傷;2月7日上午,國3南向375.6公里(中寮路段)處發生1大貨車追撞前方3輛車事故,導致1人死亡、3人受傷。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狀況下,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距離計算方式,若以行駛速度計算,小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大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若以行車時間計算,高公局說,自身車頭與前車車尾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間隔2秒鐘,大型車應至少間隔3秒鐘。
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因應突發狀況。如遇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或行駛於夜間、下坡路段或隧道內等狀況,應適度擴大行車安全距離,才能維護自身的行車安全。
高公局今天在交通部例行記者會公布,1至3月國道A1死亡事故共13件,其中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追撞事故5件,占比達38%,造成6死10傷。
高公局舉例,1月14日上午,國道1號南向339公里(路竹路段)處發生1貨櫃車追撞前方10輛車事故,導致2人死亡、3人受傷;2月7日上午,國3南向375.6公里(中寮路段)處發生1大貨車追撞前方3輛車事故,導致1人死亡、3人受傷。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狀況下,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距離計算方式,若以行駛速度計算,小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大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若以行車時間計算,高公局說,自身車頭與前車車尾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間隔2秒鐘,大型車應至少間隔3秒鐘。
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因應突發狀況。如遇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或行駛於夜間、下坡路段或隧道內等狀況,應適度擴大行車安全距離,才能維護自身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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