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將比照酒駕重罰 陳世凱:罰鍰無上限、車主連帶罰

近日頻傳交通事故引發民怨,今天(25日)上午路權團體才號召民眾上街提交陳情書,下午交通部長陳世凱就在臉書宣布,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處罰無照駕駛,比照酒駕罰鍰無上限,並吊扣汽車、車主連帶重罰等措施,預計6月底將草案送至行政院。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批,台灣每年有5萬件無照駕駛事故,造成700人死亡、7萬人受傷;其中高齡者無照駕駛,造成近200人死亡,萬人受傷。每年取締無照駕駛高達30萬件,其中75%是累犯,為什麼這些人可以囂張到這種地步,因為在台灣,無照駕駛只要繳交6,000元至2萬4,000元的罰鍰、吊扣牌照1個月,累犯最多也只是被吊扣6個月,難怪根本有恃無恐。
交通部長陳世凱指出,台灣的交通是社會不分你我都相當關注的重要議題,因為大家的督促,以及政府與民間的共同努力,改革的步伐已經逐漸邁開。台灣交通環境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交通部只能加快腳步、持續前進,才能滿足各界的期待,守護台灣的交通安全。
陳世凱表示,包含工程、教育、監理與執法、考照提升鑑別度、回訓制度、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等面向,皆已精進許多措施。另外,針對無照駕駛部分,交通部已從去年起著手研擬加重處罰無照駕駛,將比照酒駕處罰方式,加重罰鍰,且累犯罰鍰無上限,並當場吊扣汽車,車主連帶重罰。
交通部說明,現行汽機車無照罰鍰上限為2萬4千元,5年內2次以上直接處最高金額,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併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致人重傷或死亡4年內不得考照。
交通部指出,目前研擬提高罰鍰金額,依照酒駕累犯累計加罰無上限,且明訂「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若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與無照者同額處罰,且延長吊扣牌照期間最高12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受傷4年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
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項目,交通部近期將邀請相關單位討論,於6月底前函報行政院審查。(責任編輯: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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