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
( --° / --° )
氣象
2025-04-18 | 中央社

車輛不禮讓行人擬重罰 修法法案已送行政院

交通部長陳世凱日前宣布要啟動修法加嚴車輛不停讓行人的處罰。交通部今天表示,相關修法法案已經送到行政院。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目前一般違規(未肇事)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鍰,並須接受道安講習,並記3點,如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處2400元到7200元以下罰鍰;肇事案件處7200元以上到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接受道安講習、吊扣或吊銷駕照。

陳世凱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將啟動修法規劃輕傷將由現行的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律以最高額3萬6000元處罰;致人輕傷原吊扣駕照1年檢討提高為吊扣1到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原3年不得考照,提高為4到5年不得考領。

桃園市日前發生有學童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舉手提醒要過馬路,卻沒有車停讓。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長廖振遠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說,交通部有追蹤這個案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將會開罰1200元到6000元罰鍰,並現勘了解狀況。

廖振遠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有加重車輛未禮讓行人的部分,需要修法的吊扣及吊銷駕照部分已經送行政院。

針對沒有車輛禮讓學生一事,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發布新聞稿呼籲,盡速精進駕駛人監理制度、恢復原先記點方式、納入國際行穿道標誌、參照德國建立無號誌行穿道的系統性制度、參照先進國家對於不停讓行人執法方式。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