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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 中央社

北捷禁食區擬賣食品 北市議會法規會不同意

北捷為增加收益,修法打算讓禁食區賣食品,但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天討論後不予同意;北捷另把管理辦法修改為自治條例,議員質疑影響法律位階且是偷渡修法,決議暫擱。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上午審議修正「台北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為「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自治條例」案,北捷總經理黃清信、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等人列席。

北捷為增加收益,規劃修正管理辦法,包含開放捷運禁止飲食區內販售食品。黃清信報告指出,修法是希望在捷運站內禁食區販售包裝良好的食品,但不會開放飲食,當時評估是能增加商業收入。

黃清信表示,若在捷運站內販售食品,以單一站點換算,1年約新台幣180萬元收入,初估設3到5個站點,總收益約450萬元到800萬元。但考量議會建議後,會採取其他方式增加收益。

擔任法規委員會第一召集人的國民黨議員吳世正說,北捷禁止飲食是全國有名,北捷公司原本打算修法開放禁食區賣食品,因議會有意見而不修正,改來改去是在「開議會法規委員會玩笑嗎」,且不開放飲食,除不影響觀瞻也能防範老鼠等動物出沒站內。

吳世正說,今天原本要討論開放禁食區是否能販售食物,但議會委員會討論後確定不同意,但北捷把條文從「辦法」改為「自治條例」,這部分事關重大。

連堂凱解釋,管理辦法是在地方制度法制定前訂定,當時有送北市議會三讀通過,既然地方制度法有相關規定,才評估將管理辦法修改為「自治條例」。

吳世正不滿連堂凱說法,認為事涉不同法律位階,且條文是經當時議會三讀,若修改後相關更動將直接授權市府或北捷決定,恐不用送議會審議,質疑是暗渡陳倉。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說,若管理辦法升格為自治條例,細節也須修改,其他議員認為這是包裹式修法,且因可能會大幅更動條文細節,相關審議應更謹慎。

其餘列席的台北市議員則初步認同可修改名稱,但因最後討論許久,此條文名稱的修正案先被暫擱。

另方面,議員也認為,北捷提出的經營附屬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條文含糊不精準,質疑授權給北捷過多權力,討論後也暫擱。

北市議會法規會對此修正案討論約2個多小時,因對內容有眾多意見,決議暫擱並要求北捷在一週內向議員溝通後,再評估是否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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