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9 | 中央社
Uber Eats年訂閱制會員契約 北市籲把握退款期
台北市法務局表示,Uber Eats調整Uber One會員訂閱方案,影響年訂閱制消費者契約權益,業者同意退款緩衝期至6月30日;消費者如不同意新方案,應在緩衝期終止申請。
台北市法務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優食台灣公司(Uber Eats)於4月30日公告,5月30日起將調整「Uber One會員」訂閱方案,內容包括調高非餐點免外送費門檻、調降服務費折抵優惠、取消延遲補償機制。
法務局表示,業者變動已影響年訂閱制消費者原契約應享權益,違反誠信原則,經邀業者到場說明,要求延長退款緩衝期、依原契約條件續用至訂閱期滿、研議其他補償措施、強化通知義務,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法務局指出,業者在會議內說明Uber One會員分為月訂與年訂閱制。針對此次會員方案全面限縮變動,月訂閱會員如不續訂,須於下期計費前48小時於App內取消,並無比例退費,權益可使用至當期結束。
至於年訂閱會員,可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至5月30日)申請終止並按剩餘天數比例退款。
法務局表示,針對業者公告仍於訂約期間內片面變更訂閱方案,對此作法不認同及表達遺憾,並對業者提出多項要求。
法務局指出,業者應提供至少1個月延長緩衝期,讓年訂閱會員申請按比例退款,並公開說明申請方式,及強化會員通知義務,清楚說明方案變動與應對措施。
法務局表示,已要求業者研議提供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提供終止訂閱者補償及續用者加碼優惠,對未即時接獲通知而自動續訂,提供彈性退費。
消保官說,業者5月26日回應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體會員。
法務局表示,針對依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補償及優惠方案,業者仍未提出具體規劃,提醒消費者,如不同意新方案內容,應把握緩衝期內提出終止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法務局表示,消費者如對此案有消費疑義,可至市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遇消費爭議,可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市民熱線「1999」轉7812詢問。
台北市法務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優食台灣公司(Uber Eats)於4月30日公告,5月30日起將調整「Uber One會員」訂閱方案,內容包括調高非餐點免外送費門檻、調降服務費折抵優惠、取消延遲補償機制。
法務局表示,業者變動已影響年訂閱制消費者原契約應享權益,違反誠信原則,經邀業者到場說明,要求延長退款緩衝期、依原契約條件續用至訂閱期滿、研議其他補償措施、強化通知義務,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法務局指出,業者在會議內說明Uber One會員分為月訂與年訂閱制。針對此次會員方案全面限縮變動,月訂閱會員如不續訂,須於下期計費前48小時於App內取消,並無比例退費,權益可使用至當期結束。
至於年訂閱會員,可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至5月30日)申請終止並按剩餘天數比例退款。
法務局表示,針對業者公告仍於訂約期間內片面變更訂閱方案,對此作法不認同及表達遺憾,並對業者提出多項要求。
法務局指出,業者應提供至少1個月延長緩衝期,讓年訂閱會員申請按比例退款,並公開說明申請方式,及強化會員通知義務,清楚說明方案變動與應對措施。
法務局表示,已要求業者研議提供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提供終止訂閱者補償及續用者加碼優惠,對未即時接獲通知而自動續訂,提供彈性退費。
消保官說,業者5月26日回應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體會員。
法務局表示,針對依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補償及優惠方案,業者仍未提出具體規劃,提醒消費者,如不同意新方案內容,應把握緩衝期內提出終止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法務局表示,消費者如對此案有消費疑義,可至市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遇消費爭議,可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市民熱線「1999」轉7812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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