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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 中央社

2案場光電板清理未完成 各開罰100萬元

環境部今天表示,針對嘉南地區風災受損光電板,經現勘後,發現新庄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2案場各開罰新台幣100萬元,限1週內清除完成。

環境部統計,日前颱風丹娜絲造成南部太陽光電場損壞的光電板約14.5萬片。

環境部今天會同嘉義縣及台南市環保局,督察嘉義縣新塭、新庄、貴舍、荷苞嶼、公館、溪墘等6個滯洪池、內埔子水庫及台南市恩富立柱式魚電共生場,共計查核8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毀損清除處理進度。

查核結果發現,8個案場光電業者均已動員大批人力、物力清除滯洪池水面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等廢棄物,因近日南部仍持續豪大雨無法作業,影響清理進度,僅剩零星部分未清除,大部分已移除至案場旁邊或附近暫置區。

然而,新庄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上述違法情事將請嘉義縣環保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分,最高可裁罰300萬元,並將限期一週內完成改善,屆期若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

彭(啟)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此2案場各已開罰100萬元,後續並將限期1週內完成改善,屆期若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

彭(啟)明強調,環境部將會持續關注相關案場對於周遭環境的長期影響,要求業者妥善清理受損光電設施,以確保環境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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