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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 中央社

枋山風電開發商駁整地未申請 屏縣府:勿混淆視聽

能源業者欲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風電,遭居民指控偷開工整地,今早縣府稽查指已違法。業者反駁,設置測風塔前已與縣府溝通,依函覆進行;縣府重申未同意,勿混淆視聽。

屏盛風力發電公司預計在枋山鄉楓港村設置9座陸域風機,昨天說明會引發地方反彈,並有居民質疑業者偷開工,在距獅子國中約300公尺處農地設置疑似水泥基座。業者表示,將設置設施為測風塔,經1年調查即恢復原狀。

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今早前往會勘表示,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縣府都未接獲業者申請或同意,行為已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等規定,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新台幣30萬元。

屏盛公司委託廠商瑞風能源股限有份公司隨後發聲明稿反駁,迄今所有申設作業均主動聯繫主管機關,並依照函覆指示方向進行,絕無規避監督先行動工。對於屏東縣政府認定違法與告發深感訝異,不過尊重主管機關依法行政權責,將持續溝通並確認符合管理法規。

瑞風能源表示,測風塔為因應環境部專案小組委員審查意見,基於風力狀況蒐集與環評必要,進行風力測量研究。7月曾至縣府說明申設,釐清申請程序,並在8月獲縣府城鄉發展處函覆,測風塔設備非屬建築法所稱雜項工作物,毋須申請建築雜項執照。

屏東縣政府表示,城鄉處雖回覆毋需申辦雜項執照,同時也告知業者,測風塔設置必須洽詢風力發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土地管制機關,意即縣府完全沒有同意設置測風塔,「不要竹篙湊菜刀」;業者拜訪縣府詢問法令等業務,基層人員基於服務鄉親提供諮詢協助,無法等同於申請,請業者「不要混淆視聽」。

縣府重申,業者沒有經過許可,就在農地動工,一定依照區域計畫法嚴辦、嚴查、嚴罰;縣府堅定表達不會同意該案立場,地方不同意、縣府當然不會支持,「會與鄉親站在一起」。

縣府今早稽查指出,屏盛公司計畫開發基地在枋山鄉共有119筆地號,含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稽查小組發現有3筆地號已進行整地,並施設7座固定基礎,含6座斜向鋼構拉力基座和1座方型基座。農地未經合法申請設置固定基礎,且大面積整地,已明顯違反農地未農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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