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渣循環困境突圍 彰化縣樹立資源永續循環新標竿
【焦點時報/記者林明佑報導】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每年約產出3.6萬公噸焚化再生粒料,可供工程之替代天然骨材之用。然而,過往因國內出現不當使用案例,致使再生粒料去化困難,堆置量曾達3萬公噸,為此,彰化環保局於111年起推動變革措施後,再生粒料使用量穩定提升,112年達成去化與產出平衡之目標,3年內共去化約12萬公噸再生粒料,113年底不僅將累積堆置量完全去化,相關經驗更吸引新竹市、苗栗縣、嘉義市等地方政府陸續至彰化取經交流,擴大政策示範效益。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焚化再生粒料過去因本縣工程單位接受度低,故以運往外縣市工程做使用,於105年至109年期間國內有不當使用案例,導致去化問題浮現,各縣市政府自顧不暇,基於本位主義紛紛築起高牆拒絕外縣市粒料進入轄內,造成再生粒料無法去化情形,影響焚化廠營運,面對困境,自111年起以創新思維推動四大變革,推廣使用再生粒料。
一、制定法制化的使用規定:彰化環保局於111年4月18日完成「彰化縣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制定程序,本縣各級機關、中央所屬各機關(含國營事業)辦理本縣公共工程,均須使用一定比例之再生粒料。
二、建立獎勵制度:為鼓勵工程單位配合使用,凡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粒料,工程主辦人員與主管即可獲嘉獎,使用逾萬公噸者更可記功,提升工程端使用意願。
三、提升再生粒料品質:彰化環保局透過再生粒料加強翻堆熟化程序,及建立陶瓷磚瓦等無機廢棄物回收管道,避免混入垃圾而影響粒料品質,來提升再生粒料品質。
四、工程單位使用再生粒料「零負擔」:彰化環保局除輔導混凝土加工廠使用本縣再生粒料達工程品質要求外,首創「一張申請單,使用零負擔」之供料機制,施工單位僅需填寫供料申請單送至彰化環保局,即由環保局配合工程進度載運再生粒料至混凝土加工廠產製工程所需之混凝土,讓使用流程簡單且安全無虞。
彰化環保局也呼籲,請民眾落實陶瓷磚瓦類廢棄物分類交由回收車,可減少底渣產生及提升粒料品質。焚化再生粒料屬經妥善處理之資源,可安全應用於工程,不僅能減少天然資源開採、降低工程成本,更是實踐循環經濟的重要一環,請民眾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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