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產業國際化踏出一大步!外國調酒師來台客座終於有法可循
撰文=林玉婷
台灣酒吧近年來屢次入選「亞洲50大酒吧」,每年更有許多調酒師在國際大賽中獲得亮眼成績,全球酒吧間的國際交流客座活動如同fine dining餐廳的客座主廚餐會一樣頻繁,但這樣的交流卻在2024年5月嘎然而止,起因就是有酒吧邀請外國客座調酒師但並未取得工作簽證而被檢舉,由此才發現原來台灣法規並沒有把調酒師行業納入規範當中,導致即使想走正常管道申請商務或工作簽證許可也不可行。
2024年6月致力於推廣台灣調酒文化的「PaperPlane酒吧指南」創辦人涂立青凝聚酒吧產業發起修法連署,在經過破6千人連署並於2024年7月舉辦公聽會之後,勞動部終於在2025年1月24日發出公告,將「指定調酒工作」列入《就業服務法》,並將外國調酒師來台申請工作簽證程序列入《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公告當日生效,台灣酒吧產業終於又能與國際接軌。
申請來台客座的外國調酒師需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調酒工作,其內容應為以下5項:
(一)酒類及無酒精雞尾酒調製。
(二)酒類與雞尾酒相關技術指導及人才訓練。
(三)酒單設計及菜單搭配。
(四)酒吧管理及營運之教學顧問。
(五)顧客服務、體驗及設計。
至於受聘來台從事調酒工作的外國調酒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於酒吧或餐廳,從事調酒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
(二)曾獲得國際性個人調酒比賽獎項(獎項如下表)。
(三)曾於獲得國際性獎項之酒吧或餐廳,從事調酒工作或擔任吧台主管,且工作經驗1年以上(獎項如下表)。
什麼單位可以申請聘雇外國調酒師?
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調酒工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6條規定,並取得經營飯店、餐廳或酒吧營業登記之相關證明:例如,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營業額達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設立一年以上者,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度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
(二)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7條對於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者之規定者。
台灣酒吧重新與國際接軌 開啟產業新篇章
2024年9月《食力》針對修法議題訪問涂立青時,當時他就強調國際交流能讓酒吧產業更有前景、且能促進就業環境發展。世界級調酒冠軍、Indulge Bistro創辦人Aki Wang接受《食力》採訪時回顧從檢舉到公聽會的過程,認為酒吧在光鮮的得獎光環下,藉此機會讓政府看到法規的不當限制和不健全的體制,長遠來看對產業發展是正向的。
在經過連署、說明會、公聽會之後,如今調酒師的職業終於列入法規規範,聘雇外國調酒師來台也有法可循。BAR MOOD創辦⼈Nick Wu因此發起國際級調酒盛會Sip & Spirits Taiwan(SST 2025),將於2025年2⽉23⽇齊聚14家台灣酒吧與來⾃⽇本、韓國、新加坡、泰國、⾺來⻄亞、印度、印尼、越南、中國、菲律賓與柬埔寨等地的27家國際名店,希望將台灣頂尖酒吧與世界知名調酒師匯聚⼀堂,以創意調酒為媒介,展現台灣深厚的⽂化底蘊與無限創造⼒,也作為台灣酒吧產業國際化接軌、跨⽂化對話的新篇章。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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