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亂象多/黑藥丸到瘦瘦針誇大不實 代言藝人恐連帶處分
(記者李書璇/專訪)雙11檔期剛結束,網購與電視購物的驚人買氣依舊延燒,但亮麗業績背後,滿天飛舞的誇大不實廣告,卻強勢攻佔市場;《艾瑞克IN新聞》專訪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直言違規廣告樣態年年推陳出新,最容易踩線的前三名,依序為除皺保養品、生髮產品與抗痘商品。

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直言,違規廣告樣態年年推陳出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主持人花俏妹提到,電台節目中常見的「黑藥丸」廣告,長輩們聽到後往往直接掏錢購買;對此,楊舒秦指出,這類商品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沒有效果」,而是讓原本需要就醫的長輩誤以為偏方能治病,反而延誤真正治療時機,更令人擔心的是,這些產品成分大多不明,卻在社群與長輩群組中瘋狂轉傳,健康風險極高,因此衛生局每年都會針對這類的「神秘補品」,列為加強稽查的對象。

近年瘦瘦針的風潮爆紅,各種減肥食品廣告也跟著「借題發揮」!楊舒秦強調,瘦瘦針屬於處方藥,只能由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任何網路販售、代購或配送都屬違法;許多產品廣告標榜「效果超越瘦瘦針」、「吃兩個月就瘦多少公斤」,甚至影射具有減重療效,都是違規,強調食品只能提供營養素,不能宣稱具備減脂、瘦身等功效,只要有影射治療的效果,就會依法開罰。
談到最常違規的產品類別時,楊舒秦直言,「第一名就是除皺保養品!」像是廣告常出現「70歲阿嬤抹一下變20歲少女」、「抹完立刻細紋消失」等誇大說法,甚至搭配「前後對照圖」營造驚人效果;但多半是化妝的技巧或後製渲染,完全不符實際功效,這些都會挨罰。
違規第二名的生髮產品與第三名抗痘產品,違規的狀況也很常見,動不動就宣稱「一瓶見效」、「幾天就長出新髮」等,明顯逾越法規;因廣告誇大不實被開罰,最高依法可開罰400萬元,若涉及醫療效能,如治療脫髮、痘痘等,則是60萬元起跳,嚴重者會以倍數的累罰。
然而,即便罰款不低,誇大廣告仍層出不窮;對此,楊舒秦坦言,不少業者過去確實抱持「罰款當成本」的心態,為遏止亂象,新北市這幾年採取「累犯重罰」策略,單筆罰單可達200至300萬元,目前已讓多家的業者感受到壓力,開始收斂行銷的手法。

部分的業者還會利用「網友留言」製造效果,例如在廣告下方出現「我用了兩個月瘦XX公斤」等看似真實的心得分享;楊舒秦指出,只要這些留言與廠商有關聯,或屬誘導式宣傳,就會被認定是廣告的一部分,同樣違規,衛生局也會要求廠商刪除不當留言。
除了業者,代言藝人也可能因違規廣告遭到連帶處分;楊舒秦說,若藝人參與廣告文案修改,或以個人名義說出「我吃了真的有效」等具誤導性的語句,就會被視為「共同故意」,納入處分對象,必須與業者共同負責。
至於廣告常見的「國外保健食品認證」字眼,楊舒秦也特別提醒,台灣沒有「保健食品」分類,只有經過嚴格審查、取得「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的產品,才能合法宣稱特定保健功效;她呼籲,業者不可用國外證照混淆視聽,消費者也要保持警覺,「只要在台灣賣,就得遵守台灣的法規。」
面對層出不窮的廣告陷阱,楊舒秦再次提醒民眾,看到「快速見效」、「奇蹟療效」、「醫生不想讓你知道」等字眼時,就要提高警覺,避免落入誤導消費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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