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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5 | 台灣好報

舊蘭陽大橋拆除改建 保留第1跨橋墩及橋梁護欄至堤上平台保存歷史記憶

舊蘭陽大橋拆除改建 保留第1跨橋墩及橋梁護欄至堤上平台保存歷史記憶

【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現留存舊蘭陽大橋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其繼續保存反不符公眾利益。依「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廢止舊蘭陽大橋為歷史建築,經宜蘭縣政府於114年4月11日「宜蘭縣第三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4年度第2次審議會」決議,並於114年5月21日公告廢除在案。

公路局表示,舊蘭陽大橋/鐵路橋未來將保留第一跨橋墩及堤上平台,移設保存較良好的橋梁護欄移設至景觀平台。另解說設施/歷史軌跡街道家具及意象,可配合移設部分保留其重要歷史記憶,運用公共藝術之經費,以新舊語彙的融合與活化、歷史保存的使命作為主題,與地方文史、社區營造、藝術創作專業的參與更進一步的去探討本區域的文史精神,提供一個更好的平台供民眾了解舊蘭陽大橋/鐵路橋對台灣歷史演進的重要性。

封閉中舊蘭陽大橋,為跨越宜蘭縣蘭陽溪橋面分離、橋墩共構之鐵公路橋梁,分別竣工於 1934 年及 1935 年。橋梁跨距約 23m,共 34 跨全長 782m 之鋼板梁橋。1972公路橋拓寬為 9.7m;隨著台灣經濟發展及橋梁老舊,公路局又於舊蘭陽大橋上游側興建 30m 寬新蘭陽大橋,新橋於 1991 年完工。通車後,舊蘭陽大橋公路橋部分隨即停用,並改為自行車道使用;而鐵路橋部分亦於 2006 年新蘭陽溪鐵路橋通車後停用,基於橋梁安全考量,目前鐵路橋橋面版已全數拆除,鐵公路共構橋已全面封閉禁止通行。

現況舊蘭陽大橋不符合交通部頒「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及「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亦不符經濟部水利署112年公告之「蘭陽溪水系主流蘭陽溪及支流清水溪治理計畫」及「申請施設跨河建造物審核要點」等規定。 舊蘭陽大橋梁底高程低於計畫堤頂高約2.11m。

蘭陽大橋於民國95、96、101 及 112 年均曾因颱風暴雨溪水高漲接近梁底,有危及橋梁安全之虞。其中111年蘇拉颱風期間溪水與梁底僅差 20 餘公分。

舊蘭陽大橋之現況橋體,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於112年4月完成『舊蘭陽大橋檢測評估報告』,檢測報告顯示,舊蘭陽大橋結構老舊、耐震及防洪能力不足,且上部結構鋼梁腐蝕嚴重,橋梁安全堪虞。加以其梁底低於計畫洪水位,若被洪水沖毀,如其構件傾倒撞擊下游緊鄰之鐵路橋,進而可能發生嚴重之公共危險事件。近年氣候變遷加劇,未來若發生更劇烈之颱風、豪雨,舊蘭陽大橋確實有阻礙水流河水溢堤之虞,將影響居民生命安全。

因對所轄橋梁明知其有造成公共安全之虞而未改善,將有違公路法第 33 條保障用路人安全之原則,亦有違反水利法第 78 條第七項:「其他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依據內政部111年6月「災害防救法」第22條規定,對於所轄橋梁具重大公共安全疑慮時,必須擬定改善策略以減少災害發生或防止災害擴大。(照片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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