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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 今日新聞

竹科員旅車禍釀4死2重傷 運安會調查出爐

竹科員旅車禍釀4死2重傷 運安會調查出爐
科技公司員工旅遊,乘坐的遊覽車與自小客車擦撞造成4死、2重傷、20人輕傷。(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NOWnews今日新聞] 先前一科技公司員工旅遊,乘坐的遊覽車與自小客車擦撞造成4死、2重傷、20人輕傷。運安會發布調查報告指出,事故駕駛員前晚只睡4小時,公路局應強化遊覽車客運業駕駛員駕車時間管理機制。

新竹耀群科技公司2023年11月21日舉辦員工家庭日旅遊,搭乘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遊覽車南下前往劍湖山旅遊,豈料途經國道3號斗六段時,其中一台遊覽車疑似欲超車、變換車道不當,與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釀成4死悲劇。

運安會調查表示,事故駕駛員因前一日工作負荷高於平日勤務,壓縮其前一晚休息時間,睡眠時數僅約有4小時,致有短期睡眠不足之情形;另事故時亦可能受到藥物產生之副作用影響,在事故發生前有恍神、數秒無法睜開眼睛等,短暫性無法專注於道路環境及車輛操作之情形,致事故大客車於右方向燈閃爍的情況下,自外側車道逐漸向內側車道偏駛,隨後擦撞一自用小客車再撞擊內側護欄。

運安會也說,事故駕駛員在第一次撞擊後可能無法立即明確辨識周邊環境與其他車輛位置並做出適當之處置,而有過度向右轉向之操作,使車身向左側傾斜、車頭朝約45度方向駛向外側車道並擠壓到事故小客車,後續車頭碰撞外側護欄,車尾受到向右慣性之影響亦碰撞外側護欄及隔音牆,造成車上2人死亡。

運安會補充,事故駕駛員於事故前一天的工作時間共約12小時,駕車時間共約9小時,符合法規規定,惟休息時間不足6小時,不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之規定。

運安會建議,健全通運有限公司應落實駕駛員管理制度,當發現駕駛員休息時間不足時,應主動調派其他適任之駕駛員替代勤務,確保駕駛員能有符合法規之休息時間及足夠之睡眠時間,並確實掌握駕駛員出勤狀況,妥善派遣勤務。

運安會指出,公路局應強化遊覽車客運業駕駛員駕車時間管理機制,避免業者所屬駕駛員發生連續2個工作日之間休息時間不符合法規要求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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