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24°
( 24° / 23° )
氣象
2025-04-24 | 台灣好新聞

觀光條例修法加重罰則 嘉市府:非法經營最高罰200萬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觀光條例修法加重罰則 嘉市府:非法經營最高罰200萬
嘉義市府聯合相關主管機關,實施定期與不定期聯合稽查/嘉義市府提供

立法院今(114)年1月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非法經營旅宿的者罰鍰上限,4月2日經總統公布正式施行。嘉義市政府指出,此次修法針對違規經營旅宿業者,明確提高各項裁罰金額,最高將面臨200萬元罰鍰,呼籲所有旅宿業者務必熟悉並遵守修正後條文,切勿以身試法。

市府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表示,裁罰並非目的,而是希望透過明確的法規,引導業者走向合法經營的正軌,打造公平且安全的旅宿市場。嘉義市府近年來持續投入資源輔導業者合法化,三年來均編列預算,委託專業團隊協助未合法業者辦理登記流程,並辦理多場旅宿法規與經營實務講座,鼓勵有志經營者透過合法方式實現創業夢想。如在申請過程中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觀光新聞處(05)2254321 分機686或687,由專人提供協助。

市府觀新處進一步說明,為保障旅客安全與維持嘉義市旅宿品質,市府會持續聯合相關主管機關,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的聯合稽查。對於違規而未改善的業者,依法將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鍰。根據此次修法,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經營觀光旅館或旅館者,最高將面臨200萬元罰鍰;未取得登記證擅自經營民宿者,最高罰鍰則提高至100萬元。

此外,針對非法旅宿於網路或平台發布廣告吸引消費者的行為,修法也加強規範,裁罰金額提高至10萬元至150萬元,並得命其限期移除相關內容,逾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

嘉義市府強調,合法經營是確保消費者權益、維持產業秩序的關鍵,未來將持續推動「輔導與管理並重」的策略,攜手旅宿業者共同打造安心、有品質的觀光環境,提升嘉義市整體旅遊競爭力。

更多新聞推薦

外界質疑特別條例草案經費規模與範圍 政院:給予台灣社會最健全的支持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