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 新頭條

51勞動節上班雇主應給加倍薪資 違者最高罰100萬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臺北市勞動局特別提醒,勞動節是依法應休的國定假日,雇主若安排勞工當日出勤,須經勞工同意,並依規定加倍給薪。
勞動局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是勞工應放假日,國定假日出勤第1小時至第8小時以內(不論幾小時都算8小時),應一律加發給一日工資。出勤第9小時開始,前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倍,後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倍。當日出勤超過8小時的部分,會計入每月46小時的加班時數上限。
勞動局亦指出,部分工時時薪制勞工若約定五一勞動節出勤者,時薪須加倍計算,例如:當天工作8小時,以時薪190元計算,當日出勤工資應計給3,040元(8小時x190元x2倍)。
勞動局長王秋冬提醒,如事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經查證屬實,將面臨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請雇主應確實遵守法令。
勞資雙方如有爭議,可透過勞資爭議調解程序解決紛爭,並至本局勞動即時通註冊身分並登入進行線上申請,北市勞動局將儘速召開調解會調處。亦可利用「臺北市陳情系統」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方便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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