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3人逛誠品被當賊怒投訴「8疑點」 盧秀燕:業者亂報案將究責

台中一名魏姓母親前天(15日)帶著2名女兒前往「誠品480」逛街,沒想到竟被保全當成竊賊、還被警方團團包圍並帶回警局,嚇得2名小女孩嚎啕大哭,事後魏女寫下「8項疑點」向台中市長盧秀燕、警政署長張榮興投訴。誠品對此道歉,並承諾檢討保全和品牌廠商的處理程序,也會持續關注該名顧客。
對此,盧秀燕稍早受訪時表示,誠品和保全沒有在第一時間查證,反而「亂報案、濫用警力」,更誣賴消費者,這個部分需檢討並究責;至於警方,盧秀燕表示警員是依法到場處理,過程合法但卻不夠細膩,會檢討改善。
據了解,事發當下魏母帶著2名女兒正在逛街,突然遭5名警察團團圍住,並隨即被帶回警局,嚇得2名女兒在警局嚎啕大哭,在警員解釋下才知道是有商家報案失竊,經釐清後竟是誤會一場,讓魏女覺得受辱,更認為誠品處置失當。
魏女事後寫下「給盧秀燕的一封信」,文中質疑警員當場並未告知其單位、職稱,也沒說明原因就要將人帶走,當下還意圖不讓她等待另一名女兒,之後她和女兒被帶回警局,警方僅說是誤會一場就放她返家,過程中十分草率且毫無同理心。
魏女也質疑報案的誠品480業者,當下為何不用先查證、也沒有確認現場的狀況、更沒有先調閱監視器,就這麼草草報案,內部教育顯然失當;且業者沒有查證、警方僅憑證詞就將人帶回警局,「是否有服務財團之嫌?」
對此,警方強調,當時廠商因機器出現異常認為遭破壞,經業者樓管報案指魏女是竊嫌,警方到場向雙方釐清狀況,因為當時商場人潮眾多,在考量當事人名譽後,先請魏女及其女兒返回距離商場僅10公尺的警局了解,確認魏女無嫌疑後就讓她離開,全程並無違反程序,但過程中說明不足,將加強警員訓練。
至於誠品方面,事後僅透過文字聲明,表示之後會與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檢討改進相關處理程序及作為,並為驚擾到顧客感到抱歉,並承諾會持續慰問及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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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姓媽媽「給盧秀燕的一封信」全文
1. 警察把我攔住,雖然有穿制服,但他們一開始沒有告知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職稱,也沒有跟我說明是什麼原因,一群人就要把我帶走,這樣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事後知道是竊盜案,卻來了5名以上的警察,這樣陣仗是否太大?讓我以為我和小孩是犯了什麼大案件,再來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2. 一開始我表明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大女兒),我要求必須要等我另一個孩子,警察說等越久、圍觀民眾會越多?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讓我等到我的孩子。警察這樣的行為是否太沒有同理心?如果我太軟弱而直接被帶走,這樣我另一個孩子的安危怎麼辦?
3. 誠品480報案前不用先查證?不用先確認現場狀況?不用先調監視器?應先確認後再報案,內部的確需要再教育。
4. 誠品480報案時不需查證事實,就可以有大批員警到場抓人入警局,是否有服務財團之嫌?
5. 我請求保留並提供現場執法員警身上密錄器檔案,通常警察執法身上應該會有密錄器,以免事後爭議,我請求保留並提供該檔案,釐清事情發生經過。而且這件事情也可以做為範本,讓警察可以思考更合乎法律程序也更具有同理心的處理方式,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6. 整件事情,我與孩子好像就這樣被隨便地帶到警局,然後隨便地說誤會一場,叫我們可以走了。我是回到家後才被家人詢問,為何沒有報案三聯單?這樣的處理程序是否太輕率潦草?
7. 我寫這封信是想提出我的疑問與擔心,我也不知道能獲得什麼安慰或賠償,因為傷害已經造成了。我的孩子當下真的很害怕,當場大哭,我以為我們犯了什麼天大的罪,才會需要出動這麼多警員把我們帶到派出所。而且是我問為什麼要去派出所,才大致跟我說明,若我沒有詢問,是否會毫無告知的將我們抓進警局?
8. 身為一個台中媽媽,一個人帶著兩個小女孩,發生這種事情,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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