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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 中央社

新北捷運環狀線遇強震釀災損 監院糾正北市捷運局

監察院調查新北捷運環狀線0403地震災損案缺失,主辦機關台北捷運局未善盡施工督導及履約管理之責,與所屬第一區工程處共同落實第二級品管,致生重大災損,有重大違失,提案糾正。

花蓮縣壽豐鄉去年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導致新北捷運環狀線板新站至橋和站間及景平路段,連接鋼箱梁與橋墩的盤式支承損壞,造成11處鋼箱梁錯位、軌道變形、139項設施受損,以及板橋站至中和站之間無法營運。

監察委員趙永清、葉宜津今天召開行記者會表示,這起案件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造單位、主辦機關,乃至於主管機關,均有程度不一的缺失。

趙永清更表示,這次調查敲響了台灣在公共安全及結構安全方面的警鐘,值得所有人民共同關注。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新北捷運環狀線嚴重災情肇因於施工單位中華工程未按圖施作,應依契約求償,並依法追究其因未按圖施工致生公共危險之責。

監察院糾正案文表示,台北捷運局所屬第一區工程處(時為東區工程處)自辦監造,未依規定善盡監造責任,就隱蔽部分訂定檢驗停留點、監督施作、先行查驗並記錄存證;主辦機關台北捷運局也未善盡施工督導及履約管理之責,與所屬第一區工程處共同落實第二級品管,致生重大災損,有重大違失,因此,提案糾正。

監察院表示,將持續追蹤本案後續求償事宜,確保民眾權益。監察院並強調,公共工程品質攸關民眾安全,相關單位應以本案為鑑,切實檢討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葉宜津表示,地震造成93公分軌道位移,交通部應當引以為戒看待此事,作為之後案件參考。

中華工程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對於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尊重,但仍需強調,中華工程確實按圖施工,堅持品質,本次災損僅22顆盤式支承受損,且全部發生在上層樑,相較於本工程共有882顆盤式支承,非常有限,歸咎於中工施工問題,顯然並不合理。

中華工程重申,公司始終堅持工程品質及公共安全,對所營建的工程絕不逃避所應負的責任,但也不容任意污衊;環狀線震災災損,暴露出大眾運輸的交通安全至關重要,需仰賴全民共同關注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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