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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 中央社

立委促族群正義 籲政院速修法助西拉雅族正名

西拉雅族釋憲案,憲法法庭在民國111年判決原住民身分法違憲,應於3年內修法或另定特別法。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俊憲及林宜瑾今天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將相關草案版本送立法院審議,捍衛平埔族群正義、完成西拉雅族正名。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杜張梅莊說,原民會已將草案送行政院審查,現在等待相關法制作業,待行政院會通過後才能送出。

西拉雅族釋憲案,憲法法庭111年10月28日判決原住民身分法相關條文與憲法第22條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等意旨有違,應於3年內修法或另定特別法。

台南出身的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俊憲、林宜瑾今天與萬淑娟(Uma Talavan)等5位西拉雅族代表,在立法院召開「捍衛平埔族群正義:完成西拉雅正名最後一哩路」記者會,提出相關主張。

郭國文說,行政院版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雖已完成,卻尚未送入立法院審議,呼籲行政院應於立法院法定會期(5月31日)結束前盡速送案,不應拖延立法進度。

郭國文會中也提出民間版的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作為對案,預計一週內完成提案連署。

郭國文說,此版本與行政院版草案最大差異在於,行政院版對社福與政治參與保障設有「3年內修法」限制,而民間版依據憲法判決,主張平埔原住民族應即納入原住民族範疇,集體權利立即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個人權利則一年內分階段適用,尚未修法部分可直接適用現行法令。

林俊憲指出,早在總統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任內,就已認定西拉雅族為「台南市定原住民族」,賴總統多年來持續以實際行動支持西拉雅族正名運動。

林俊憲表示,西拉雅族的正名之路已走過20多年,直到憲法法庭在111年作出第17號解釋,才讓正名出現轉機,呼籲行政院應積極推動修法,釋疑並保障所有原住民族群權益。

林宜瑾指出,血緣無法選擇,身分認同與文化傳承密不可分,西拉雅族是「先於憲法存在」的族群,怎麼能讓憲法或不完善的法律,剝奪其應有的身分與權利。

林宜瑾說,她將提出版本草案,盡速完成連署送交審議,也呼籲行政院盡早將專法送入立法院,並朝妥善、公平且不矮化的方向推動立法。

憲法法庭111年10月28日判決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違憲,但修法或另定特別法前仍有效,至遲3年後符合「民族文化特徵」、「族群認同」及「客觀歷史紀錄」南島語系民族可申請為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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