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意外揭丈夫外遇 小三怨被當性玩具「噁心又殘忍」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小萱(化名)控訴,丈夫阿明(化名)自2022年起經常晚歸,直到2023年6月間發生車禍,而丈夫車上居然還有另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她這驚覺丈夫已經偷吃2年,因此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20萬元,對於指控,小美矢口否認,但桃園地院法官根據小美的LINE留言板貼文,認為她明知阿明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他交往,最終判她應賠償小萱25萬元。
小萱在判決中主張,丈夫阿明在2022年起因為生意剛起步,工作比較忙碌,所以經常晚歸,她也沒有任何懷疑,不過2023年6月間,她接獲警方通知丈夫發生車禍的消息時,車上竟還有一名她不認識的女子小美,她質問丈夫後,丈夫才坦承已經與小美交往2年,2年期間頻繁約會、多次發生性行為。
小萱表示,小美在丈夫向她明確表達分手的意思後,卻仍不願意放手,還多次騷擾她與丈夫,她認為配偶權遭受嚴重侵害,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20萬元。
對於小萱指控,小美極力否認介入他人婚姻,並強調小萱提出的LINE個人帳號留言板貼文等證據,時間都是在2023年6月的車禍後,光憑貼文根本不足以證明她在車禍發生前已經知道阿明已婚,與阿明也沒有不正當交往關係。
但阿明卻證稱打臉小美表示,他是透過臉書認識小美,2人自2021年2月左右開始交往,平均1周見面2次,幾乎都會發生性行為,車禍前2、3天他們還有約會,小美也知道他有妻子,也知道他與妻子同住。
桃園地院法官檢視小美的LINE貼文,發現她曾提及「我從來都沒有要破壞您跟您老婆的感情」、「好簡單的一句沒有外遇,我就成為您玩弄的對象,您的一句半年多都沒有跟妻子做愛,我就成為您的性玩具,被您玩弄2年多,您對我真的太噁心,太殘忍了。」等內容,小美甚至在文中提到阿明的妻子時,都是直呼姓名,顯然小美確實知道阿明的妻子是誰,也知道阿明已是有配偶之人。
法官表示,從上述證據看來,小美明知阿明已婚,卻仍以男女朋友關係與阿明長期交往,的確侵害到小萱的權益,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資力、經濟狀況、加害程度、受損情況等因素之後,最終判小美應賠償小萱2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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