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繼父性侵2繼女96次 噁喊「妳的第一次不能給我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假釋中的男子阿雄(化名),自2022年起,2年內對2名未成年繼女強制猥褻與性侵,其中對17歲繼女性侵高達96次,桃園地院法官認為,2名少女長期處於心理與生理巨大創傷,甚至要到精神科就診,審結後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又犯強制性交罪,共9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從事水泥工的阿雄曾在2005年犯下強盜殺人罪,經高院判決無期徒刑,上訴遭駁回確定,後於2021年假釋出獄,目前仍在假釋期間,阿雄與妻子阿春(化名)同住,而阿春與前夫所生的2個未成年女兒小甜、小花(皆化名)也都住在一起,2023年間某日,阿雄前往阿春經營的檳榔攤,竟違反小花的意願,逕自將舌頭伸進小花嘴巴「喇舌」,強制猥褻得逞。
2024年3、4月間,阿雄在檳榔攤內又對小甜恫稱「壓力很大,陪我一次」遭拒絕,阿雄竟將其帶至屋內再度恐嚇「難道妳喜歡女生?妳的第一次不能給我嗎?」隨即褪去自己衣物,將小甜壓制在床上,不顧她掙扎反對,仍違反其意願,強行揉捏胸部,隔著褲子觸摸下體,企圖強制性交,因小甜掙扎而無法解開衣服鈕釦,小甜也用手阻擋不讓阿雄拉下褲子而未得逞。
2022年4、5月間,阿雄又將小甜壓在住家床上,不顧她拒絕,戴上保險套後強制性交得逞,結束後還將使用過保險套與摻血衛生紙丟入垃圾桶內;同年5月16日,趁小甜至台中市照顧外婆時,阿雄又跟去台中,再度對她強制性交得逞。
檢警調查,阿雄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分別在住家、檳榔攤、車上,以每週1次頻率,對小甜強制性交共計94次得逞,案經小甜、小花向桃園市警局婦幼隊報案後,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桃園市性侵害案件訪視紀錄表、性侵害案件通報表、小甜的精神科藥袋、預約看診單照片、國中訪談紀錄表、衛福部豐原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佐證,足認阿雄的自白與事實相符,足以採信。
法院調查,阿雄於2022年4、5月間至2024年5月間以每週1次頻率,對小甜強制性交行為,小甜與小花亦指控歷歷,阿雄對其強制性交94次得逞。法官審酌,阿雄身為2名少女母親的配偶,理應負責撫育、照顧之人,竟為逞一己之私慾,罔顧倫常顧及2名少女心理人格之健全發展,其中小甜長期遭受性侵害行為,造成其心理上難以彌補之陰影與巨大創傷,甚至必須至精神科就診,顯見阿雄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
法院合議庭審結,阿雄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又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共9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個月,本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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