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3官員「查水表」案皆遭起訴 檢方認明良臻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罷免立委傅崐萁第一階段提議時,有民眾聲稱遭到查水表,後續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被指控涉嫌要求戶政主任登門查對等爭議;花蓮地檢署今(14)日偵結,被告明良臻等3名縣府人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之規定,以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檢方均提起公訴。
花蓮檢方調查認為,被告明良臻於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內之相關對話紀錄,並試圖將責任推諉於下屬公務員,卸責逃避,建請從重量刑,以端正吏治、遏止濫權、維護民權。
檢方指出,被告明良臻、吳俊毅及鍾威霆分別身為公務機關首長及副首長,本應恪遵法令,保護民眾個人資料及妥適行使國家所賦予之公權力,卻罔顧法律規範及選舉權責機關指示,擅自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指示所屬公務員從事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外,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無關之不法行為,顯已嚴重侵害罷免案提議人之資訊自主權,損及社會大眾對公部門保護個資義務之信賴,且進一步破壞公務機關行政中立之基本要求,對於國家民主法治業已造成實質且嚴重之危害。
檢方表示,被告吳俊毅及鍾威霆則明知被告明良臻指示違法,卻未予拒絕,反而指示所屬公務員濫用系爭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影本進行實地查訪,以及比對戶政系統電子、紙本簽章,實屬不該。惟被告吳俊毅、鍾威霆與被告明良臻有職位從屬關係,並不具實際決策之主導權,因畏於長官之權勢,未敢公然違抗,渠等犯罪情節與被告明良臻相比較為輕微,請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呼籲嚴守行政中立,花蓮不能再有下一個明良臻。」花蓮微光表示,針對該案,首先感謝司法檢調的詳細調查,讓花蓮人有更光明的機會行使憲法賦予人民的選舉罷免權力。微光花蓮以公民與公民團體角度進行呼籲,現階段正值罷免傅崐萁連署案第二階段連署書查對工作進行,呼籲主管機關、承辦選務工作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勿以身試法造成公民權利、個人資料受到侵害與造成公務人員陷司法纏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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