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驗開立死亡證明竟索紅包 新竹芎林衛生所主任貪污被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縣芎林鄉衛生所吳姓前主任利用擔任衛生所主任之職務機會,於辦理相驗時透過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死者家屬索取2000至4000元紅包,致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當場交付現金紅包,長達10年時間合計詐得至少新台幣528萬4650元,新竹地檢署今(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詐欺罪嫌起訴吳某。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88年起,擔任新竹縣芎林鄉衛生所醫師兼主任,主要職責包括綜理衛生所務、指揮監督員工,以及辦理行政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吳男明知依據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醫療法第22條及新竹縣政府公告之相驗收費標準,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每案僅得收費新台幣200元含10份死亡證明書,應由家屬親自至衛生所繳納,不得擅自加收或變更。
吳男卻自102年1月起至112年4月30日止,利用擔任衛生所主任之職務機會,於辦理相驗時透過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死者家屬索取每案2000至4000元不等紅包,致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當場交付現金紅包予,合計詐得至少新台幣528萬4650元。
吳男為掩飾犯行,除違反收費規定外,仍逕行開立死亡證明書10份交予死者家屬,致家屬未依規定至芎林鄉衛生所繳納應繳之行政相驗費用,造成衛生所受有應收規費之損失。
檢方調查,吳男自102年1月起至112年4月30日止,芎林鄉衛生所共通報5812件行政相驗死亡案件,但實際僅收到601件行政相驗費用,短收計5211件,以每件200元計算,損失金額共計新台幣104萬2200元。
竹檢鄭重呼籲,無論是司法或行政相驗,皆為依法執行之法定程序,其收費標準均有明確規定。行政相驗費用,應依各縣市政府公告之標準辦理,並由家屬親自至該區所屬衛生所繳納。相關費用資訊,民眾可洽各地衛生所網站或所屬縣市政府公告查詢,絕對不會額外加收「紅包」、現金或任何未經核定之費用。
若有相關人員藉辦理相驗或解剖機會,私下向家屬索取費用、紅包或應發補助而未發者,皆屬異常情事,極有可能涉及違法,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如遇可疑情形,請立即向警方報案,或通知地檢署政風室檢舉,共同守護司法正義與政府廉潔。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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