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張美慧「返鄉專車」疑涉賄選 林杏兒、吳建志、林正福赴地檢署申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針對花蓮罷免案中,綠營疑似違法動員遊覽車返鄉投票一事,國民黨發動強烈反擊,身兼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的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與花蓮縣議會國民黨團、縣議員林正福今(17)日前往花蓮地方檢察署,正式按鈴控告民進黨花蓮縣議員張美慧及罷團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以財務利益影響投票」之嫌,要求檢方儘速調查、依法嚴辦,還給選舉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
林杏兒表示,張美慧日前受訪時透露「一位不是花蓮人的北部民眾主動找她,願意出錢請遊覽車載外漂民眾回花蓮投票」,這可能已經觸犯選罷法的「期約賄選」規定,因構成要件並不僅限於現金交付,而是只要有對價關係即可成立。
「檢調單位是否還要再裝睡?」林杏兒強調,根據《選罷法》第99條,「任何人不得以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提供給選民以影響其投票意向或行為,違者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她直言,張美慧身為民意代表,卻在媒體面前大方談論出資安排返鄉車輛,試圖以「認購車票」包裝逃避法律責任,完全是把人民當傻子、把法律當空氣,是對法治的踐踏與侮辱。
「每逢選舉民進黨就操弄和欺騙年輕人,將年輕人視如衛生紙用完則丟。」林杏兒指出,這次還動用免費返鄉車票博取選票,如果民進黨真的在乎年輕人,就應該落實立法院已通過的還稅於民、普發現金1萬元的決議。
林杏兒痛批,稍早行政院長卓榮泰竟然公開宣稱政府不會發放這筆振興現金,這不只違背立法精神,更是赤裸裸踐踏憲政,「證明民進黨從未真正在乎人民死活,只在乎選票!」
花蓮縣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吳建志表示,歷年「返鄉列車」政策只適用於春節、中秋、清明等傳統節慶,從未有針對選舉動員的前例;如今民進黨與罷團聯手,動用私人或不明資源動員遊覽車返鄉,名義上說是「認購」,實質上卻是選舉動員與賄選操作,已經嚴重違反選罷法的立法本意。
吳建志痛批,民進黨與罷團將合法返鄉制度惡意操作為政治動員,更以側翼媒體與政論節目反向操作,指控國民黨「亂爆料」,簡直顛倒黑白、混淆視聽。他呼籲檢方應主動調查、徹查到底,不能讓《選罷法》變成民進黨的護身符,更不能讓民主成為選舉買票的遮羞布。
照片來源:花蓮國民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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