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弊案遭重判8年6月 陳重文又因助父農會賄選被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涉嫌利用議員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由台智光公司承作,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遭台北地院重判徒刑8年6月的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在今年的北投區農會幹部選舉中,又被查出以威士忌洋酒禮盒替父親陳思宗賄選,士林地檢署今(7)日依涉犯農會法之交付財物罪嫌起訴陳重文、陳思宗父子,收下禮盒的3名理事則獲緩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指出,陳思宗曾任台北市北投區農會理事及監事,為求順利當選北投區農會第15屆理事及理事長,與其子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於113年12月31日,由陳重文備妥威士忌洋酒禮盒,偕同陳思宗向北投區農會理事送禮行賄。
檢方調查,陳思宗父子前往鄭姓理事住所,向鄭某表明尋求其支持陳思宗擔任農會理事長,並交付洋酒禮盒1盒予鄭某收受。前往詹姓理事住所,將洋酒禮盒1盒置於詹某住處外庭院,而該禮盒嗣後不翼而飛,致詹某未能收受,詹某因此受有不起訴處分。
陳思宗父子前往吳姓理事住所,將洋酒禮盒1盒交不予知情之吳某家人,吳某返家得知後仍收受之。前往何姓理事住所,將洋酒禮盒1盒交予何某收受。
之後,北投區農會於今年2月25日召開第15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選出陳思宗、鄭姓、詹姓、吳姓、何姓及其他4人,共9人擔任理事,並於3月7日召開第15屆第1次理事會,由9位理事採無記名投票,選出陳思宗為理事長。
陳思宗父子在檢方偵查時否認犯罪,陳思宗辯稱,理事長選舉是同額競選,沒有競爭對手,根本無須賄賂。陳重文則稱,自己只是陪長輩拜訪,不知道送酒的行為已經違法。不過,檢方認定,所謂「同額競選」應指僅有1位候選人,該次應選出人數也僅有1名,真正意義的「同額競選」因為無人競爭,候選人自無行求、期約、交付財物而約其選舉權為一定行使之必要。
但是,北投區農會理事長選舉過程,每位理事皆為當然之理事長候選人,且選舉理事長之選舉票上亦列出所有理事,所以難謂北投農會理事長之選舉係「同額競選」。
檢察官依涉犯農會法之交付財物罪嫌起訴陳思宗、陳重文父子,鄭姓、何姓、吳姓理事則依涉犯農會法第之受賄罪嫌,均為緩起訴處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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