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3 | 匯流新聞網
荒唐姨丈偷吃14歲外甥女 互稱「老公老婆」1個月啪3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哲(化名)和妻子結婚多年後偷吃,結果對象竟是自己未滿14歲的外甥女菲菲(化名),2人傳的曖昧訊息甚至以「老公、老婆」互稱,直到菲菲將此事告訴母親後全案才曝光,阿哲也被依妨害性自主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阿哲和菲菲及其監護人達成調解,依他犯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合併判處1年10個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哲是菲菲的姨丈,他明知菲菲未滿14歲,竟利用她的年幼無知滿足個人淫慾,去年10月至11月間,阿哲跑進菲菲住處房間對她強吻及愛撫,並3度性侵得逞,直到今年1月間,菲菲告訴老師「姨丈和我親親」,老師追問後,這起荒唐的事情才曝光。
阿哲到案後均坦承犯行,檢方查看他與菲菲的手機對話發現,2人還互傳曖昧簡訊「好久沒讓你摸摸了」、「愛你」,遂依妨害性自主起訴阿哲。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阿哲所犯最輕法定刑度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然而審酌阿哲和菲菲對話,顯示2人為交往關係,除了互稱「老公、老婆」,菲菲也多次傳送自拍照給阿哲,更對他表示想發生親密行為,認為阿哲犯罪情狀相對輕微,且犯後也和菲菲、及其母親和解,取得原諒,因此予以減刑,最終依犯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處1年7個月,合併處1年10個月。
法官並表示,阿哲犯後態度良好,且菲菲也願意給予緩刑,在阿哲須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的情況下,應可清楚本案行為的嚴重性,再給予他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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