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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 自立晚報

藍東西廠綠特偵組 「剛好而已」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宣示,將在未來要成立國會特偵組,全力推動打貪腐、國會革新,完備聽證權、調查權,及不得藐視國會等入法,達到監督制衡目標。

立院國民黨團6日召開記者會,強調包含:一、總統每年定期國情報告。二、國會人事審查及同意權與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制。三、行政院機關首長任命至立法院進行聽證。四、建立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五、建立藐視國會罪。六、重新恢復特偵組。重新改革國會,讓行政對立法負責,立法對行政監督,建立廉能政府,掃除弊端,這才是對人民負責的國會。

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說,國會即將開議,針對國會改革以及有效監督制衡,打擊貪腐,揭開民進黨執政八年外界質疑的種種弊端,包含綠能光電弊案、軍購案、疫苗採購、進口快篩試劑、進口雞蛋案及鏡電視等弊案。在上一會期,國民黨黨團已向監察院以及檢察署,提出檢舉告發相關的人謀不臧,但都石沉大海或是輕輕結案。

因此,為了有效監督與制衡,並清查這些貪腐弊案,國會必須具備強大武器,充分發揮監督的職權,讓陽光射進國會,一刻也不能再拖延,國民黨黨團已經準備好了,一開議,將提出以下五大改革修正法案,包含:一、總統每年定期國情報告。二、國會人事審查及同意權與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制。三、行政院機關首長任命至立法院進行聽證。四、建立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五、建立藐視國會罪。六、重新恢復特偵組。

林思銘強調,本黨團也已經擬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組織法相關條文之修正案版本,開議後馬上就會提出,期待每位立法委員,都能夠有效監督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與預算運用等,讓政府施政務求達到福國利民。林思銘希望所有立法院委員同仁,大家為了讓國會更健全、國家更好,不分朝野共同努力盡速讓五大改革法案,修正通過,並重啟特偵組,有效監督行政機關進而打造出廉能有效能的政府。

副書記長羅智強表示,三黨不過半就是改革時代開始,不管是國民黨、民眾黨都會相繼提出非常多改革提案。目前雖然看到民進黨對改革提案的抗拒,但對民進黨有信心,也相信這是短期現象,因為當民進黨發現民意站在改革的一方,民進黨立委必須面對民意檢驗,呼應改革訴求。

羅智強指出,這次在新一屆、新會期就談第一波國會改革?因為過去民主,在民進黨執政下就是墮落的、倒退的、崩壞的,民主制衡機制不彰,需要透過強化跟健全國會機能來實現。國會聽證調查制度,民進黨反對得非常強烈,難道忘記在2016年曾主張過國會聽證調查?

羅智強說,國會聽證調查在其他民主國家行之有年,強調是一個誠實的政治、誠實的政治人物和誠實的官員,不會讓像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一般,在國會質詢殿堂,當面嗆國會議員的情事出現;更遑論現在官員在國會公然說謊,已經習以為常,都不用負法律責任。當國會議員擁有國會聽證調查權之後,再也不會出現在野立委調閱政府資料時,受到百般拖延、刁難,甚至拒絕提供。

羅智強表示,國會改革是第一步,包括聽證調查、藐視國會罪、人事權記名投票,都是台灣人民期待的國會改革。在有關特偵組部分,在其他國家針對重大、特別是涉及政治權力、高官的貪腐弊案,有特別檢察官體系辦案。目的在透過特偵組或類似特別檢察官機制設計,增加檢察單位專設性、獨立性、超然性,有法律的保障,減少來自政府,特別是行政部門的干涉。

羅智強舉例,過去司法機關曾經爆發過現任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以前當國安會諮詢委員,爆發關說司法風暴,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爆發過關說司法風暴,對檢察獨立性造成傷害。

羅智強呼籲,以法律位階設特偵組,且特偵組成立過去是超黨派,包含前立委蔡啟芳、許舒博、孫大千等人,共同推動特偵組成立,可惜民進黨執政之後 就廢掉特偵組,到底是在怕什麼?羅智強要問,特偵組廢掉之後,涉及光電、詐騙、重大官商利益案子,現在檢察機關辦了沒?還是忙著辦國民黨立委徐巧芯20元壽麵?羅智強強調,檢察官喪失獨立性,就是貪腐的溫床,所以成立特偵組,勢在必行。

藍委王鴻薇說,針對國會改革一刻都不能等,而且要恢復特偵組。國會改革其實在1月13日大選之後,包含在野政黨都相繼提出國會改革方向。在過去七年多來民進黨執政有太多黑箱、黑金、舞弊。但是,當時在國會裡面,民進黨大權一把抓,所以很多訊息、資料,都沒有辦法攤在陽光下,所以國民黨團要推動國會改革修正,強化國會的監督制衡功能;另外,推動成立特偵組。

王鴻薇指出,最近民進黨對國會改革或成立特偵組,一直採取閃避、攻擊,甚至說特偵組叫做東廠、私設刑堂,這樣的說法簡直是笑死人了。事實上可以看到,過去民眾不管是對疫苗、綠能光電、進口雞蛋、進口快篩試劑等黑箱作業大為不滿。更痛恨詐騙集團如imB,跟民進黨高層錯綜複雜關係。王鴻薇要問,現在司法辦了嗎?辦了什麼人?連掌控金流方向的嫌疑人,都能夠輕易脫逃海外,簡直無法無天。

國人還看到,全台最痛恨imB詐騙集團,其高層關係上到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台南市長黃偉哲、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甚至監察院長陳菊,也跟這些人一起吃過飯。王鴻薇要請問,司法辦了嗎?國民黨團要求成立特偵組,就是專辦達官貴人,一般檢察官不能辦、不敢辦的案件,讓特偵組來辦。

王鴻薇直言,去年12月民進黨重量級立委陳亭妃,在臉書寫到88槍要有真相,希望民進黨查黑金開第一槍,要求88槍真相,且竟然要發不自殺聲明,而且她媽媽還說要讓她小心,也因此流下眼淚來。

王鴻薇認為,國民黨團要陳亭妃委員,以及所有關心黑金,要求真相的人,不需要再流眼淚,不要再發布不自殺聲明了,只要成立特偵組,就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藍委吳宗憲進一步表示,民進黨執政後,開始削弱各種監督機制,目前看到民進黨廢除特偵組後,等於阻礙司法對他的監督。其次,監察院監委盡量用自己人逃避監院對民進黨的監督。國民黨團希望仿照世界主流國家,讓國會在改革之後,擁有調查聽證權、藐視國會罪。遺憾地是,得到的回應卻是擴權。事實上,民進黨早就提出過相同的國會改革訴求,但在執政後,反而認為是擴權。

吳宗憲指出,包括調查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在世界上的民主國家是很常見的事情,國會可以運用調查權、聽證權等,對於個案加以調查、了解,才有辦法彌補現在已經失能的司法監督和監察院監督。目前的國會,根本無法對行政部門進行監督。

吳宗憲說,在第10屆的立法院幾個會期當中,竟然發生官員咆哮立委,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吳宗憲提到,過去在新北市擔任過官員,新北市議會不曾發生過、看不到官員咆哮議員,中央政府官員更不應該咆哮立委,這是違反民主。吳宗憲認為,要讓國會議員取得上述權力,才能對行政機關加以監督。

吳宗憲表示,最終希望還是成立特偵組,最終還是回歸到司法調查。過去特偵組成立運作九年多期間,辦過無數大案,包括全國關注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等,這些大案都牽扯到上百億元以上的利益。2017年特偵組熄燈後,至今近八年,檢察機關沒有任何一件案子,有當年特偵組幾十件案子中的任何一件水準。

吳宗憲總結,特偵組有無存在實質價值?可以從實證經驗看得出來,今天執政黨不希望在還沒有司法特偵組成立前,讓國會改革取得各項權限,其心裡想的就是不希望在野黨監督執政黨。

吳宗憲強調,國民黨團所提到的國會特偵組,沒有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起訴與否仍由檢察官為之。但國會議員藉由調查權、聽證權及政府官員不敢作偽證等情況之下,把個案查清楚,告訴檢察官這個案有問題,要馬上啟動調查;嚴格來說,並沒有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沒有擴權問題。

藍委翁曉玲表示,國民黨團所提出國會改革方案,最重要的問題是,不能忽略現在的憲政體制是半首長制,是實際運作傾向總統制,整個國家最重要的決策者在總統,這也是國民黨主張,要求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考慮憲政體制運作下,若總統只是背後影武者,指使行政院長施政報告,其實沒有太大意義。更何況,《憲法增修條文》就有規定「立院得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

翁曉玲呼籲在本會期開議之後,準總統賴清德就應該來進行國情報告。除此之外,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有相關規定,希望在開議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進行修法,「立法院應於每年第一次開議時,要求總統進行國情報告。」

翁曉玲提到,在民進黨執政八年,看不到任何有關弊案偵查起訴,民眾關心的弊案,看不到有任何作為;即便在野黨立委發文索取相關文件資訊都非常困難。翁曉玲認為,強化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這也是大法官早在20年前的釋字第585號解釋,就認為立法院除了文件調閱權外,可以擴大到調查權,只是20年當中,很可惜經過多屆立委,國會都沒有依據大法官解釋意旨,制定相關國會調查權法律規定。

翁曉玲強調,國會聽證權、調查權是立法院非常重要的輔助性權力,若無相關權力,就無法了解行政機關到底在做什麼?在沒有相關資訊情況下,很難發揮監督功能。希望未來藍白合作,將國會調查、聽證權在第一會期修正通過,才能針對大家關心的疫苗、口罩、光電等弊案進行調查。

其次在過去八年,也看到包含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內的政府官員,對立委質詢非常不尊重,甚至粗言羞辱。翁曉玲特別強調,只有立委有言論免責權,行政官員在立法院備詢,是沒有言論免責權,過去的國會姑息出言不遜的行政官員,未來必須重整備詢與質詢秩序,不容許行政官員繼續藐視民意代表。

翁曉玲表示,在擴大人事同意權部分,未來希望在重要人事案,立法委員投票採取記名投票制,除了針對正副院長實務上形成亮票慣例,應該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明文規定未來重要案子、人事案,必須採取記名投票制,針對重要政府機關首長任命權,要經過國會同意。

翁曉玲舉出,在美國政府大小官員都必須經國會同意任命,而我國目前僅有獨立機關首長、委員,需經過立院同意任命,翁曉玲認為,這樣還不夠,難道經濟部長、交通部長等部會首長不重要嗎?這些首長的資格審查,都必須經過國會聽證,再行使同意權,真正做到行政權須向立法權負責。

翁曉玲還提出,對於不適任、重大違法失職的行政首長,國會議員也要擁有解任權,例如經過1/3的立法委員提案,2/3立法委員同意,要求行政院長將相關部會首長免職。官員任命與解職,都經過立法委員同意和提出。國會議員擁有真正的權力,才能向廣大的民意有所交代。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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