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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7 | 自立晚報

修法棄保潛逃 法院不食煙火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在野黨立委擬提案修改刑法將棄保潛逃入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17日表示,現行刑事訴訟法已有相關機制設計,是爲與不為的問題,民進黨團對修法態度開放,但必須符合社會最大共識。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日前說,台灣目前有8萬名通緝犯逍遙法外,其中超過8000人已逃出境外,許多通緝犯利用當前交保制度和護照不會被註銷來棄保潛逃,彷彿就是讓被告可以付費逃亡,他準備提案修改刑法將棄保潛逃入罪,同時配套修訂刑事訴訟法相關內容,增加棄保潛逃被告在其他國家旅行的障礙。

民進黨團17日上午舉行輿情回應記者會,莊瑞雄在回應相關提問時認為,現行刑事訴訟法已有相關機制設計,是爲與不為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法院判決確定,檢察官收到卷宗後通知被告執行,檢察官也可在卷宗送達前,認為有必要的話,就可以執行;至於法院部分,下達判決後認為有逃亡之虞也可進行拘提,確保被告執行是毫無疑慮的,上述都是有防範棄保潛逃的精神在裡面。

對於是否修法,莊瑞雄指出,各黨團及各界可以再討論,但過去爭論也提到「會不會一罪兩罰」。例如,大家都很厭惡詐欺罪,判刑7個月後,如果制定棄保潛逃罪,法院覺得詐欺犯很討厭,又判2年,就會變成前罪是輕罪,潛逃後又判了重罪,這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各界可以好好來思考。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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