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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 品觀點

賴清德上任首位執行死囚黃麟凱今晚伏法 廢死聯盟痛批違法執行等同殺人

圖:擷取自廢死聯盟臉書

2013年時年僅24歲的黃麟凱,因懷恨女友與他分手並催討20萬元債務,在軍中服役放假時潛入女友家中,以童軍繩勒斃19歲女友及47歲女友母親,並在女友死前性侵得逞。全案歷經一審到更一審三度判處死刑,2017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關押7年半後於今晚執行槍決。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臉書發文指出,依照憲法法庭在去年的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37位死囚聲請人的案件,個案判死僅適用於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才屬合憲。因此憲判8號賦予聲請人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



然而這37位死囚至今仍未能得知其死刑終局判決是否為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且量刑程序也未經「量刑前社會調查」,因此仍存有程序疑義。廢死聯盟認為,在這些疑慮尚未釐清前,主管機關不應恣意執行死刑,否則即屬違反憲判8號意旨的執行。



黃麟凱的律師日前才剛閱卷檢視其案件是否符合憲判8號要求,黃麟凱本人也應可依此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然而今晚法務部長與總統就逕自簽署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且違憲的行為,也是國際社會無法接受的殺人行徑。



廢死聯盟在聲明中重申,違法執行死刑等同恣意殺人,為了政治利益而殺人心可鄙,呼籲賴清德總統與鄭銘謙部長應該「槍下留人」。目前共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團體連署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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