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陳冠廷涉幽靈連署 國民黨嘉義縣黨部書記長、王育敏服務處主任遭羈押
(菱傳媒/綜合報導)嘉義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陳冠廷罷免案不實連署,昨檢調搜索國民黨嘉義縣黨部,並帶回傳黨部書記長楊富程等9人。檢方複訊後,認為楊富程及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嘉義縣服務處主任何博倫涉行使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罪嫌疑重大,今(6日)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7人以3萬至30萬元交保。地院下午開羈押庭,認為楊、何兩人有勾串、滅證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民進黨嘉縣立委陳冠廷一階連署出現造假、死人連署,超過補提期限,未補提失效,檢調4月搜索傳喚陳冠廷罷免案領銜人徐姓男子、委託人賴姓男子。徐男是退休教官,當時曾出面喊冤,表示自己從未接觸過任何連署書,不知情的情況下竟成為領銜人,他妻子也被冒名擔任副領銜人。
檢方昨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等單位,持搜索票分別前往國民黨嘉義縣黨部、罷免案主要工作人員嘉義黨部書記長楊富程住處等4處執行搜索,並查扣文件、電腦及手機等證物。
檢調並帶回楊富程、國民黨嘉義縣黨部總幹事李俊昌、副主委國恕強、執行長莊美玲、前黃復興黨部現為退伍軍人服務工作委員會幹部賴珠煌、吳姓會計,以及蔡姓、蘇姓黨工及立委王育敏辦公室主任何博倫等9人。
經檢察官深夜訊問被告完畢,認為涉嫌偽造文書及個資法嫌疑重大,楊富程、何博倫等2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被告無羈押之必要,李俊昌、賴珠煌等2人分別以30萬元具保,國恕強、莊美玲、吳姓會計等3人則各以10萬元,蔡姓、蘇姓黨工等2人各以3萬元具保,並命限制出境、出海。
對於國民黨嘉義黨部被搜,身兼黨部主委的王育敏表示,現在國民黨有很多黨部被搜索的情況,希望司法不是小案大辦,司法資源應該是用在更多地方,包含詐騙、毒品等,現在檢調花這麼大的力氣在調查國民黨,司法資源是錯置了。
至於是否擔心會燒到她?王育敏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我沒有參與過任何偽造文書的事情」。
嘉義地院今日下午開羈押庭,裁定楊富程及何博倫羈押禁見。法官指出,楊男經訊問僅坦承抄寫不實提議人名冊部分,否認曾指示其他共同被告抄寫不實部分,惟有羈押聲請書所示之各項證據資料、證人陳述可資佐證,且考量被告楊富程是嘉義縣黨部之書記長,職務均比其他共同被告甚高,自應有上命下從之關係,如非被告指示,其他共同被告何須要偽造?
羈押庭參以被告楊富程、何博倫在偵查及地院訊問中之陳述,並不相符。且於民進黨發動大罷免之後,國民黨也隨之發動,而迄今國民黨地方黨部已有數個地方黨部的連署發生不實連署之犯罪嫌疑案件,故為何國民黨數個地方黨部可以不約而同的以偽造文書的方式進行連署罷免,衡以常情,是否有更高層的角色介入數個地方黨部的串連,有極高的可能。另考量被告楊富程對於自己的涉案情節及其他人的涉案情節均有語帶保留,避重就輕的情形。
法官表示,透過檢察官當庭提出之扣案手機對話紀錄,被告2人涉嫌犯行期間之手機對話紀錄均已無可考,確實有滅證的高度可能,考量楊擔任國民黨嘉義縣地區重要的職務,如不予禁止接見通信或授受物件,將有可能有任何有力人士進行以任何方式之勾串,認楊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及刑法第216條、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裁准羈押禁見。何博倫部分,則是坦承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記載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及刑法第216條、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但2人在偵查及法院訊問中陳述並不相符,但何描述涉及情節均避重就輕,語帶保留,可見有互相勾串或滅證之虞,同樣裁准羈押禁見。
出版時間 10:37
更新時間 18:00 新增嘉義地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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