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聯盟黨收中資密謀武裝攻擊 內政部依法查處聲請解散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翻攝內政部政黨資訊網)
針對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及幹部涉長期收受中國金援發展組織、吸收軍職背景人員、籌建武裝部隊、刺蒐國軍營區與軍事據點並謀求發動武裝攻擊,業經檢察機關依國安法起訴。內政部表示,復康聯盟黨之行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內政部亦將會同國防部與外交部,就防堵中國對台滲透與外國使館維安等相關事宜進行討論。
內政部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法第26條規定,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據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因違反國安法,業經法院裁定羈押;戴姓副主席、黃姓中央常務執行委員、廖姓中央執行委員亦共同涉案,政黨已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之情形。
內政部指出,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為我退役軍官,然其結合在軍中之訓練與人際網絡,收受中國金援、吸收具軍職背景人員發展組織並充當內應,甚至謀劃組織武裝單位,意圖攻擊我軍事據點及外國駐處,此類以國家培育之專長技能破壞國家安定之行為,惡行重大,應予嚴懲。
內政部重申,政黨之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恪遵憲法規定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屈透由政黨從事前述不法情事,不僅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造成威脅,亦已違反憲法與政黨法所欲保障之政黨發展權利,內政部將依政黨法聲請政黨違憲解散。內政部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為統戰工具,切莫從事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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