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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 優傳媒

蘇煥智維新觀點》中配參選不應被污名化!

蘇煥智維新觀點》中配參選不應被污名化!

賴清德及民進黨利用「中配列名不分區」議題,操作「抗中保台」抹紅柯P陣營,連帶讓中配被標籤化、污名化,製造族群對立,促加兩岸人民仇恨值。似此為了短期選舉利益,卻忽略長遠兩岸關係應朝向「和解共生」,真的是缺乏大智慧。(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民眾黨推出中配徐春鶯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而引發「國安爭議」軒然大波。整起事件的發展成為賴清德綠營與柯P民眾黨,互打「抗中保台」V.S「中配選票」的泥巴戰。整個事件顯示,綠營已將柯P列為挑戰賴清德最大的威脅;所以利用中配徐春鶯一些「親中促統」的活動及言行,以「抗中保台」的思維模式,抹紅柯P陣營。

不過整個事件涉及幾個層次:

1、首先是中配徐春鶯是否有「親中促統」的言行?而這些言論及行為是否僅止於言論自由或政治主張自由層次問題?如果僅及於言論自由,則祇是政治選擇問題。

2、抑或已進入有組織性滲透及統戰策略系統的一環?這就可能進入司法偵辦程序,這就需要相關司法單位及國安單位依據相關事實證據加以釐清!

3、另外綠營火力集中在此一議題的政治攻防上,某些言論已經不祇是對徐春鶯個人「親中促統」予以標籤化;也同時對「中配參選」引發國安危機虞慮,造成「中配被標籤化、歧視」的危機,對「中配家庭」在台灣被歧視危機;對於台灣社會的團結非常不利,造成族群對立及兩岸的仇恨值升高。為了短期選戰利益撕裂台灣,對實質國安問題不但沒有幫助,反而導致「烏賊戰」及社會分裂。

4、另外一個法律爭點就是「中配參政」是否應如賴佩霞放棄美國一般,也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其實中配參政其實一般大約要來台灣約20年才能開始參選。

中配要入籍我國,必須先「團聚」完成結婚登記,歷經4年依親居留2年長期居留,才有資格申請歸化,取得我國身分證並正式設藉。這個程序都遠比其他國家人民歸化台灣國籍所需的時間更長2年以上。而且要申請台灣的身份證及戶籍,中配必須放棄中國一切官方發放之證件(包括戶籍、身份證、護照;五險一金也失效)才能申請台灣的身份證並正式設籍。而放棄中國身份證及護照後,要重新申辦也非常困難。目前八旗文化富察就是因為要申請放棄中國戶籍、身份證,而遭逮捕軟禁。申請我國國籍並沒有要求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規定;而事實上中共也不可能核發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證明。另外其他國家人民歸化台灣國籍,也不需要放棄戶籍、國籍之證明。

蘇煥智維新觀點》中配參選不應被污名化!

(圖/取自網路)

有關參選資格,中配的條件也遠比他國歸化人民來的嚴格,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參照《國籍法》第10條的規定,雖然他國歸化人民從政的限制年限也是10年,但限制的範圍比中配寬鬆。

至於中配參選是否一定要求其如賴佩霞一樣放棄美國籍,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能就職,這的確是一個新的課題。不過曾經擔任南投縣議員的史雪燕也是中配,但民進黨政府並沒有要求其必須辭職。而且中共政權並非民主自由法治國家,而且主張台灣是中國的領土,顯然不可能針對在台灣的中配發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文件。所以民進黨如果堅持此一原則,則中配的參政權似必被徹底封殺!這對於那些嚮往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生活方式而來台灣定居生活的中配,這無異是對中配的岐視,也是大開民主倒車。對台灣以民主為訴求號召中國民主化,無疑是一大笑話。

所以面對中共顯然會以台灣是中國一部份而拒絕發給「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文件;台灣究竟要以更開明的作風,祇要放棄身份證、護照、設籍即可,鼓勵民主參選為號召?抑或採取保守的「抗中保台」心態,將「中配視為國安風險」而堅持要求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是一個政治智慧的抉擇。看起來目前賴清德及民進黨政府是堅持要求中配參選人,要放棄中國國籍。如果堅持這麼做,結果將完全剝奪中配的民主參政權。

台灣維新的立場,我們認為國安問題應依個案事實具體來認定。重點應在中配是否放棄中共黨員身分?是否有參與統戰組織及相關統戰活動?不應將「中配視為國安風險」,予以標籤化、污名化,而製造台灣內部「族群矛盾」,也不應增加兩岸的仇恨值。在中共不發「放棄國籍證明」下,應該要有其他變通方式替代。

我們建議:在國籍法增加規定,1、「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排除在中華民國國民」。2、對於明確拒絕發給台灣人民「放棄該國國籍證明」的國家,應有尊重國民自由選擇放棄該外國國籍的規定,以免影響我國國民的權利。讓中配與其他國家歸化者享有更友善的參政權。

賴清德及民進黨利用「中配列名不分區」議題,操作「抗中保台」抹紅柯P陣營,連帶的讓中配被標籤化、污名化,製造族群對立,促加兩岸人民仇恨值。似此為了短期選舉利益,卻忽略長遠兩岸關係應朝向「和解共生」,真的是缺乏大智慧。國家領導者應該團結台灣社會,朝向「台灣共識大和解」,兩岸朝向「民主大和解,共生共榮」。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蘇煥智維新觀點》中配參選不應被污名化!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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