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孫侃時政》「呂禮詩條款」,法律只是政客殺人的工具?
以後萬一有退役士官兵說了綠營不愛聽的話,是不是又要勞師動眾的修法呢?為了一勞永逸,乾脆訂一個「全宇宙條款」,咱們未雨綢繆連外星人也一併考慮進去,誰敢跟民進黨唱反調就辦誰,豈不快哉!(圖/取自網路)
作者/孫恭正
前新江艦艦長、退役少校呂禮詩參加珠海航展時受訪,畫面傳回台灣後,媒體與網軍開始鋪天蓋地的撻伐,綠委趁勢要提出所謂的「呂禮詩條款」,將原先的「吳斯懷條款」擴大適用至國軍退役少校。這種「量身訂做」的法律,已成為民進黨剷除異己,收割政治利益的必殺技。
民進黨利用法律作為殺人工具,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了。從專門針對國民黨的「黨產條例」開始,到「吳斯懷條款」,再到現在打算推出的「呂禮詩條款」,都是為了自身政治利益所刻意設計出來的法律。這種惡劣的行徑比共產黨更加有過之而無不及。
法律可以成為特定政黨殺人的工具嗎?這個答案想當然爾一定是不可以的。但民進黨可從沒把法律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神器,對民進黨而言,法律就是拿來整肅異己的。立法和司法都只是奪權和殺人的工具而已,這點從「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要表決到總統滿意為止,就可見端倪了。
殺人是犯法的,所以政客就立一個法,通過這個法來殺人,就成為合法。搶劫是犯法的,但推出一個法律來搶劫,這就叫做依法行政,這就是民進黨的盤算。這個盤算沒有公平正義,只有政治利益。「吳斯懷條款」是藉由法律「合法」剝奪退役將領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權利。「黨產條例」是通過法律「合法」搶奪民間團體的資產,什麼是「不當黨產」?歷史和證據說了不算,黨產會說的就是聖旨,而這叫做依法行政。
如果台灣真的民主自由,那麼不論是否認同呂禮詩的觀點,法律都應該保障他的言論自由,因為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因此從綠委要提出「呂禮詩條款」來看,民進黨執政下根本沒有民主自由可言。因為他們可以用法律來剝奪特定人民的言論自由,以處罰來禁錮人民的思想。長此以往台灣將變成「道路以目」,殺人止謗的恐怖統治。
先前因為吳斯懷,所以退役將領的言論自由被限制了。如今又因為呂禮詩,民進黨想把所有退役校級軍官的言論自由也一併剝奪。筆者認為民進黨這麼做太費事了,想想以後萬一有退役士官兵說了綠營不愛聽的話,是不是又要勞師動眾的修法呢?為了一勞永逸,乾脆訂一個「全宇宙條款」,咱們未雨綢繆連外星人也一併考慮進去,誰敢跟民進黨唱反調就辦誰,豈不快哉!
有權力就是好,想幹嘛就幹嘛。嫌你說話刺耳就立個法讓你閉嘴,你和我是「麻吉」,不但可以坐直升機升官,把部屬霸凌致死也沒事,反正只要上面有關係,做什麼都沒關係。勞動部分署長謝宜容霸凌部屬致人輕生,這麼離譜又惡劣的事,不見綠委倡議修法防堵,呂禮詩說幾句有感而發的話,就想把人往死裡整。千錯萬錯都是呂禮詩的錯,誰叫你沒背景還管不住嘴。
權力是「倚天劍」,法律是「屠龍刀」。屠龍刀本該制衡倚天劍,可惜現在屠龍刀和倚天劍都掌握在滅絕師太的手中,結果就是武林浩劫了。高虹安、鄭文燦、柯文哲都成了「刀」下亡魂,呂禮詩預備挨刀,因為他們都不為今上所容。至於弄出人命的謝宜容下場如何?那就看她的後台夠不夠力了,後台硬頂多只是暫時消失,等風頭過了又是一尾活龍。因為法律是政客用來對付政敵的,是不會對自己人開刀的。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
孫恭正,退伍軍人,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曾任證券專業經理人,北京中律縱橫副總經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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