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捐款柯文哲算行賄? 朱亞虎:我個人主觀判斷是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8日)再開庭,傳喚證人朱亞虎進行詰問。面對沈慶京辯護人詢問「是否將捐款視為行賄?」朱亞虎回「我只是穿針引線的人,沈慶京命令我,我不得不做。」強調是否構成行賄是他個人判斷,「我把行賄責任下來,我覺得我做了,所以認罪。」本案於下午1點暫告休庭,預計2點繼續審理。
朱亞虎在庭上表示,他進入集團1年半後,沈慶京才在私下或開會場合提到京華城案,並指派他聯繫柯文哲、北市都發局官員及北市議員,協調京華城案。他於105年5月間首度拜會柯文哲,並於過程中提起京華城案,但柯文哲當時表示不清楚。
對於2020年2月20日沈慶京與柯文哲在市府會面,朱亞虎表示自己沒有進到辦公室,僅在外等候。他提到自己沒參與談話,但沈慶京會後笑臉滿面,他猜測沈非常滿意,「他們不談京華城,還能談什麼?那是集團最重要的事。」
沈慶京的辯護律師廖威智接著詢問朱亞虎,是否過度解讀會面氣氛,質疑他「你有學過心理學嗎?」朱亞虎回應沒有接受過心理學訓練,但稱自己觀察得出雙方相談甚歡,會談應該順利。
至於威京集團於109年間佯裝捐款新台幣210萬元,實為涉嫌行賄柯文哲的爭議,廖威智詢問「沈慶京有告訴你這筆捐款的目的嗎?」朱亞虎說從來沒有,也沒人敢問沈慶京捐款的目的。他強調,是否構成行賄是他個人的主觀判斷,稱自己「把行賄責任扛下來,我覺得我做了,所以我認罪。」
廖威智追問「你是認為這筆錢就是行賄嗎?」朱亞虎激動回「我只是穿針引線的人,沈慶京下命令,我不得不做,我對我自己從來就很有信心。」稱自己不是決策者,只是奉命行事。庭訊於下午1點暫告休庭,下午2點繼續審理。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圖利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求處柯文哲28年6月徒刑。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也被起訴。而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考量朱亞虎坦承犯行,將他緩起訴處分。(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京華城弊案今開庭 柯文哲隔20天再度被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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