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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 上報

汽燃費擬改名「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 2030年起電動車也要繳稅了

汽燃費擬改名「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 2030年起電動車也要繳稅了

隨著電動汽機車逐漸普及,但目前仍無須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導致2030年減徵金額預估高達36億元。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等人今天(12日)提出,應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並取消電動車免徵。交通部則表示,建議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預計於2030年開始對電動車開徵。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議修法草案,林俊憲等人提案修正公路法第27、28、75條,由於汽燃費徵收目的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因應電動車普及化趨勢及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並向電動車徵收相關費用。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指出,氣燃費是依照車輛cc數計算,每年約徵收500億元,但隨著電動車比例越高,從2018年的20萬輛到今年3月的88萬輛,可能導致汽燃費的收費下降,進而產生財源問題,而汽燃費的收費應具有公平性,徵收對象應是實際用路車輛。

對此,交通部表示,基於徵收目的,汽燃費名稱建議修改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另對於非使用燃料車輛徵收費率,交通部已請運輸研究所通盤檢討「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徵收規範及配套措施。

政務次長陳彥伯則補充,若依現行汽燃費採「隨車徵收」,強調cc數及車種,民眾接受度較高,但不一定能如實反映道路使用情況。若改為「隨油徵收」,有些民眾是「用油不用路」,可能會衍生退費等問題。若改成「隨里程徵收」,雖然具公平性,但要考量如何計算里程,需克服技術問題或竄改可能。

最後,陳彥伯強調,未來汽燃費仍需考量公平性、民眾負擔、穩定財源3大面向,運研所預計2026年底前完成通盤檢討報告,還是會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預計2030年開始針對電動車開徵。(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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