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 上報

中華鯤鵬會違反《人民團體法》限期未改 內政部:依法解散

中華鯤鵬會被指長期配合中國對台統戰,且被發現未依法令等規定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遭內政部要求限期改善。期限今天截止,內政部晚間指出,中華鯤鵬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的文件,因此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核予該會解散處分。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日前指,中華鯤鵬會長期配合中國對台統戰,牽線台灣大學生赴中國參與具政治意圖的交流營隊,並持續借用國立大學場地進行招生說明,形同在台灣高等教育機構內推動中共統戰認同工程。
而後內政部發現,中華鯤鵬會未依法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違反人民團體法,因此在5月13日祭出警告處分,要求中華鯤鵬會6月6日前改善,否則將予以解散處分。
中華鯤鵬會的改善期限今天截止,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中華鯤鵬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文件,因此內政部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核予該會解散處分。
內政部表示,近來中共統戰組織藉人民團體名義招攬學生赴陸交流、進行統戰行為,利用台灣民主自由的結社精神,進行統戰活動,提醒民眾參與中國相關的活動務必謹慎小心,避免成為統戰棋子,損害台灣主權尊嚴。
(延伸閱讀:鯤鵬會不理警告續投放統戰招生廣告 陸委會:已限制網站及臉書)
最新政治新聞
-
-
蔣萬安頒市長獎 引黃仁勳「這句話」勉學子
(44 分鐘前) -
女大生赴柬埔寨遭囚85天獲救 返家緊抱阿公
(58 分鐘前) -
卓榮泰總預算「輪迴說」 黃國昌:應向全民道歉
(1 小時前) -
蕭副總統:強大的台灣與偉大的美國並不衝突
(1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