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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 金管會

金管會提醒公開發行公司注意財務資訊公告期限

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之及時性,金管會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持續推動上市(櫃)公司縮短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及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一、年度財務報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之上市(櫃)公司,應於112年3月16日前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共計132家,均已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金管會提醒其餘上市(櫃)公司應於112年3月31日前完成公告申報。

二、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應於112年3月16日前公告111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共計379家,已如期公告者計378家。金管會提醒實收資本額未達2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應就提升財務報告編製能力及品質妥為規劃,以確保明(113)年能於規定期限內公告112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另為因應112年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續假期,金管會前於112年2月23日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112年3月份營運情形公告申報期限至112年4月12日,金管會併提醒公司應於該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19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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