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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 金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4月1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4月1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無。

貳、處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48萬元

一、處分時間:112年4月18日

二、處分之對象: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本會檢查局對受處分人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受處分人辦理公司閒置資產出租作業未檢附租金行情之參考資料及未留存承租人是否為關係人之說明書;對委託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並委由代理人辦理買賣交割者,核定客戶買賣額度逾規定上限;核定客戶單日最高買賣額度總歸戶達500萬元(含)以上者,未徵提總買賣額度30%之資力證明;對跨分公司之不同客戶以相同網路位址(IP)電子下單方式參與公開申購者,未進行申購人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之查證作業;業務人員於受理客戶委託買賣股票於5分鐘內買賣相同標的,相關檢核機制未能落實與防範利益衝突;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未將自然人之下單代理人納入定期檢核對象,另未檢核法人機構中、英文名稱或護照姓名等情事,顯示受處分人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48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1

參、核准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18)日核准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50億元、美元級別等值新臺幣50億元,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含)。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且該基金以投資於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訂外國債券信用評等等級規定「投資等級債券」為主,不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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