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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 金管會

金管會調整112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近期將發布112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本次主要係112年C3利率風險加計倍數(X倍數)維持0.8,及將KBRA納為合格信用評等機構,說明如下:

一、為循序漸進導入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並合理反映壽險業利率風險,修正傳統型保單利率風險資本計算公式,除考量全球金融環境及於115年順利適用TW-ICS之政策目標,爰加計「最近五年底傳統型保單調整後利率風險資本之最大值」最低倍數(X倍數)維持111年度之0.8倍外,針對ICS利率風險資本除以RBC利率風險資本之比值大於4倍者,須額外加計「最近五年底傳統型保單調整後利率風險資本之最大值」之0.6倍,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111年度
112年度

當年度一年利差損,再加計(0.8+0.5)乘以[最近五年底傳統型保單調整後利率風險資本之最大值]。
當年度一年利差損,再加計(0.8+0.6)乘以[最近五年底傳統型保單調整後利率風險資本之最大值]。

二、本會於112年2月16日金管保財字第11204903342號訂定「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解釋令認可「 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LLC及其歐洲和英國關聯企業」(簡稱 KBRA)為合格信用評等機構,爰參酌國際規範,修正相關信用評等對照表。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4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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