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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 金管會

金管會提醒保戶可多利用自動扣款方式繳交保險費

有鑑於現行保險公司已提供多元的保險費繳交管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保戶可多加利用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扣款、信用卡授權扣款或直接匯款至保險公司帳戶等方式繳交保險費,並請注意避免將保險費匯入保險公司以外之帳戶,或將現金交由他人代繳保險費,以確保保單效力及維護自身權益。

現行 「保險業授權代收保險費應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有權代收保險費之人代收以現金方式繳納保險費者,單張保單當期保險費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目前部分保險公司已不再授權業務員代收以現金方式繳納之保險費,且部分保險公司對於申請透過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扣款繳交保險費的保單,會提供保險費折扣,鼓勵保戶選擇採用自動扣款之繳費管道。因此金管會提醒保戶可多利用自動扣款方式繳交保險費,除了不必擔心忘記繳費造成保單停效,還可以獲得折減保險費的優惠。至於自動轉帳扣款之申請方式,各保險公司亦提供多元申辦管道,保戶可透過親臨保險公司服務據點、請求安排專人服務、郵寄、或利用網路保險服務等方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辦。

金管會進一步提醒消費者以信用卡、銀行帳戶扣繳保險費時,應注意授權書上相關資料填寫之正確性,授權人簽名處應由授權人親自簽名。又依「保險法」第115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如有以非要保人本人之信用卡或銀行帳戶扣繳保險費者,應先向保險公司瞭解應提供之關係證明文件,以避免衍生相關爭議。

保戶如發現保單有異常狀況,請直接聯繫保險公司確認保單繳費狀況是否正常,以及保單是否仍然有效,俾由保險公司即時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金管會亦呼籲保險業者,授權業務員代收保險費前應將相關控管機制納入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定期查核,且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以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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