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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 中天新聞

出車禍有禁言! 律師示警千萬別先講「我沒看到」

許多駕駛在車禍發生後因緊張或慌張容易脫口而出不利說詞,進而影響責任歸屬比例。律師劉韋廷近日提醒,事故現場最忌急著認錯,尤其切勿說出「沒看到」,這3字恐直接讓過失比例攀升。


出車禍有禁言! 律師示警千萬別先講「我沒看到」

出車禍後切忌當場脫口而出說「沒看到」。(圖/車禍現場示意圖,中天新聞)

律師劉韋廷近日在臉書分享,自己處理過不少交通案件,有人第一時間對警方表示「我沒看到他」,結果被記錄為「應注意而未注意」,原本可能沒有責任,卻因此被判負擔高達四成。

他指出,「我沒看到」不是單純的情緒表達,而是容易被解讀為疏忽的證據,建議應改為「我有減速觀察,但對方突然衝出來,我雖然緊急煞車,仍因慣性導致碰撞」,這樣的陳述能合理反映情境並保留辯解空間。

除了措辭問題外,劉韋廷也強調,當警方詢問車速時,不要隨意回答數字。若無把握,可回應「依照速限行駛,實際速度須查行車紀錄器判定」,避免後續對自己不利。

另有一種情況也需注意:若警方要求先簽下次要肇責來處理保險,千萬別輕易答應。劉律師指出,一旦簽下,不僅保險無法完全轉嫁後果,還可能衍生刑責、醫療賠償甚至精神損失等民事追訴。

最後他提醒,車禍處理不僅關鍵在現場反應,也取決於言詞表達。若有責任歸屬疑慮,應先諮詢專業法律意見再表態,避免因一時失言而陷入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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