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 金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11月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11月4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1月1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11月 1 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張○○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鴻翊公司於112年7月7日為行為時負責人個人借款新臺幣300萬元提供保證,核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就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一、預計113年11月4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1月1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11月 1 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張○○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鴻翊公司於112年7月7日為行為時負責人個人借款新臺幣300萬元提供保證,核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就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2025新年新生活 告別化糞池接好衛工管
(48 分鐘前) -
捷運萬大線第二期土城段工程LG09站114年1月10日起在道路北側架設施工圍籬並實施交通維持改道
(59 分鐘前) -
提款稱裝潢款項 大安警護民荷包
(1 小時前) -
北市保大警員堅守崗位迅速救助倒地民眾獲讚許
(1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