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6 | 金管會
金管會提醒公開發行公司及早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IFRS 18)之採用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下稱IASB)於113年4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IFRS 18),全面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IAS 1),以加強財務報表與投資人之溝通。IFRS 18之新規定規範1.損益表應按「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區分損益來源,並新增「營業損益」及「籌資前稅前損益」等小計項目,使損益表表達更格式化;2.管理階層若於財務報表以外對外溝通對整體財務績效的觀點(如舉辦法說會),須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相關績效指標的計算及調節過程;3.新增彙總及細分的原則,使投資人更聚焦於重大資訊。上開重大的財務報表變革,預期將有助提升企業間財務報表之可比性及一致性,使投資人能更清楚瞭解企業財務績效表現及損益來源。
適用IFRS 18後,企業的「營業損益」內涵將有所改變,企業在決定損益的分類時,應先評估其是否具有特定的主要經營活動(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或提供融資予客戶),舉例來說,以不動產投資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其來自投資性不動產的相關損益(如租金收入、折舊費用等)應分類至營業種類;以放款或融資租賃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其因融資產生的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亦應分類為營業種類。此外,對於無法分類到其他投資、籌資等種類的收益及費損,均應分類到營業種類。例如:製造業就非經常發生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或減損損失現行係分類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適用IFRS 18後則須分類至營業損益;外幣的兌換損益若無法區分產生的來源者亦應分類為營業損益,故可預期適用IFRS 18後,業外收支及損益的項目將減少,相較現行損益表之營業外收支,分類亦更為明確,可清楚瞭解企業因「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產生的相關損益。
基於IFRS 18為財務報表表達及揭露之重大變革,為因應IFRS 18新規定,建議企業提早檢視報導個體的主要經營活動是否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或提供融資予客戶等活動,以辨認收益及費損項目應歸屬之種類,並評估收益及費損項目之重新分類對其財務報導系統、流程及相關控制之影響,例如財務報導資訊系統可能需配合新的損益表格式及會計項目調整,公司營業利益之計算亦可能受到影響,進而可能影響員工獎酬機制等。此外,提醒企業應檢視現行是否於法說會的簡報或新聞稿與投資人溝通管理階層觀點的財務績效指標(例如:調節後的營業利益、稅息折舊攤先前淨利等指標),並就該等指標的計算了解其調節及計算過程,以利未來揭露。
金管會為利企業及早熟悉IFRS 18規定,已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13年底前完成IFRS 18準則本文及施行指引之正體中文版翻譯,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及集保結算所並已於113年11月27日至12月19日於高雄、臺中、新竹及臺北舉辦四場IFRS宣導會,由專家說明IFRS 18之規範重點,以利企業及早評估相關影響並預為因應。金管會將請證交所、櫃買中心持續舉辦相關宣導會,並將透過證交所、櫃買中心、學者專家及會計師代表共同成立之「採用IFRS新準則工作小組」持續蒐集及討論外界對於適用新準則的實務議題,並製作問答集及指引供外界參考,以及配合持續更新IFRS會計準則專區,提供企業相關宣導及教育資源。
至於我國接軌IFRS 18之時程,是否與國際同步於2027年適用,金管會將於114年調查IFRS 18之適用對公司實務影響,通盤評估後發布適用時程,並將配合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及損益表等財務報表格式,以協助企業建置會計項目及代碼並進行財務報導資訊系統之調整,俾企業順利導入IFRS 18新準則。
另IFRS宣導會相關資料及影音檔均置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專區」,外界可上網查詢參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12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適用IFRS 18後,企業的「營業損益」內涵將有所改變,企業在決定損益的分類時,應先評估其是否具有特定的主要經營活動(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或提供融資予客戶),舉例來說,以不動產投資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其來自投資性不動產的相關損益(如租金收入、折舊費用等)應分類至營業種類;以放款或融資租賃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其因融資產生的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亦應分類為營業種類。此外,對於無法分類到其他投資、籌資等種類的收益及費損,均應分類到營業種類。例如:製造業就非經常發生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或減損損失現行係分類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適用IFRS 18後則須分類至營業損益;外幣的兌換損益若無法區分產生的來源者亦應分類為營業損益,故可預期適用IFRS 18後,業外收支及損益的項目將減少,相較現行損益表之營業外收支,分類亦更為明確,可清楚瞭解企業因「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產生的相關損益。
基於IFRS 18為財務報表表達及揭露之重大變革,為因應IFRS 18新規定,建議企業提早檢視報導個體的主要經營活動是否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或提供融資予客戶等活動,以辨認收益及費損項目應歸屬之種類,並評估收益及費損項目之重新分類對其財務報導系統、流程及相關控制之影響,例如財務報導資訊系統可能需配合新的損益表格式及會計項目調整,公司營業利益之計算亦可能受到影響,進而可能影響員工獎酬機制等。此外,提醒企業應檢視現行是否於法說會的簡報或新聞稿與投資人溝通管理階層觀點的財務績效指標(例如:調節後的營業利益、稅息折舊攤先前淨利等指標),並就該等指標的計算了解其調節及計算過程,以利未來揭露。
金管會為利企業及早熟悉IFRS 18規定,已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13年底前完成IFRS 18準則本文及施行指引之正體中文版翻譯,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及集保結算所並已於113年11月27日至12月19日於高雄、臺中、新竹及臺北舉辦四場IFRS宣導會,由專家說明IFRS 18之規範重點,以利企業及早評估相關影響並預為因應。金管會將請證交所、櫃買中心持續舉辦相關宣導會,並將透過證交所、櫃買中心、學者專家及會計師代表共同成立之「採用IFRS新準則工作小組」持續蒐集及討論外界對於適用新準則的實務議題,並製作問答集及指引供外界參考,以及配合持續更新IFRS會計準則專區,提供企業相關宣導及教育資源。
至於我國接軌IFRS 18之時程,是否與國際同步於2027年適用,金管會將於114年調查IFRS 18之適用對公司實務影響,通盤評估後發布適用時程,並將配合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及損益表等財務報表格式,以協助企業建置會計項目及代碼並進行財務報導資訊系統之調整,俾企業順利導入IFRS 18新準則。
另IFRS宣導會相關資料及影音檔均置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專區」,外界可上網查詢參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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